2026年7月14日,乾坤大酒店有限公司乾坤新城酒店分公司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使用的食品原料(生姜)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7月14日,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乾坤大酒店有限公司乾坤新城酒店分公司使用的食品原料(生姜)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于2026年8月13日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使用的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上述食品原料,制定整改措施,经复查,当事人已经停止使用上述生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整改。
二、当事人使用的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因当事人的上述生姜已经使用完毕,决定不予没收上述生姜。
三、发生原因及整改情况。发生原因:未严格按食用农产品相关规定购进所致。整改情况:加强采购渠道控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