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
民政要闻民政要闻

孝感市调整公布2020年度全市 ​社会救助和孤儿养育标准

2020/05/05 2.8k 阅读 494 点赞

     4月30日,孝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公布2020年度全市社会救助和孤儿养育标准的通知》(孝感政办函〔2020〕21号),调整公布2020年度全市城乡低保保障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养育和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新标准自4月1日起开始执行。具体标准为:

城市低保保障线标准620元/人·月(大悟县、孝昌县为590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线标准440元/人·月(大悟县、孝昌县为435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1200元/人·月(大悟县、孝昌县为114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900元/人·月。

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130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2100元/人·月。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1240元/人·月(大悟县、孝昌县为1180元/人·月);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880元/人·月(大悟县、孝昌县为870元/人·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民政要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