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2024年技工院校春季招生秩序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4-01-08 10:25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阅读数:
各县(市、区)人社局,各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技能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规范技工院校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现就规范我市2024年技工院校春季招生秩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办学行为。技工院校《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由人社部门审批发放,一校一址一证,只能使用经审批机关核准的一个名称招生,办学地址应该与许可证地址一致,不得在许可证地址以外的地址办学。
二、规范招生秩序。严把生源质量关,中级工招生对象应持有初中及以上学历证书。杜绝有偿招生,坚决抵制个人、中介机构有偿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开展春季招生的技工院校应在2月5日前将收费标准及招生宣传册报市人社局备案,未备案不得招生。
三、优化招生服务。市人社局将在官网上公示年检合格的技工院校名单,并提供招生咨询电话。注册学籍前,学校应主动组织学生及家长填写《孝感市2024年春季技工院校注册学籍知情同意书》(附件),不得通过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方式欺骗学生和家长。
附件:孝感市2024年春季技工院校注册学籍知情同意书
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8日
附件:孝感市2024年春季技工院校注册学籍知情同意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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