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于2023年1月召开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决定肖保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12月1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道伟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志敏主持会议,副主任叶华、李晚霞、李先乔,秘书长胡明刚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孝感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草案)》,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肖保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决定于2023年1月召开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会议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经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
市领导江浩、程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匡茂华、市政府秘书长董明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