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扰民如何处理?占道经营怎么管理?这些争议许久的问题,即将尘埃落定。4月2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孝感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一些与市民密切相关的行为被列入《条例》,一旦违法,将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条例》里都有哪些值得关注的规定呢?
停车场纳入建设项目“标配”
停车难已成为城市一大顽疾,公共停车场地太少,住宅小区车位不够用,商业街区、娱乐场所车位难寻!
《条例》对此特设条款,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民区、旅游区,应当按照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库),并且停车场(库)要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不得擅自停用或者改作他用。同时,鼓励有停车条件的单位对外开放停车场地。
为了更好地解决停车难题,《条例》还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情况下,可以由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
“组合拳”发力治噪声
广场舞扰民,经常见诸报端。《条例》对此特别规定,生产、施工、经营场所和广场、公园、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产生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环境噪声污染控制标准。
在广场、公园、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进行健身娱乐活动,有使用音量器材的,应当限定活动时段和音量,避免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除了广场舞,摊贩高音喇叭叫卖,也让居民头疼。《条例》规定,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
需要注意的是,《条例》还规定在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噪声敏感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超标的施工作业,但抢修工程以及抢险、工艺上要求连续作业的除外。
餐饮油烟把控源头
餐饮油烟已经成为城市重要的污染源之一;厨房油烟也成为威胁人们生命健康的“隐形杀手”。
为应对这些问题,《条例》规定,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使用清洁能源,并按照有关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措施净化油烟,使油烟排放达标。
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不得设置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同时,《条例》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市、县(区)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
违反规定在禁止区域露天烧烤食品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其经营工具,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饲养宠物需“约法三章”
近年来,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宠物伤人、传播疾病等问题也频频出现。对此,《条例》在保护市民饲养权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同时,以禁止性条例规定了饲养者所必须遵守的义务。
《条例》要求,饲养犬只和其他宠物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和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破坏环境卫生和公用设施;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束牵引带;禁止携犬只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但盲人携导盲犬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