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5日在孝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叶春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今年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法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以实现备案审查“两个全覆盖”为抓手,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省备案审查工作条例的贯彻实施,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关于上报备案工作情况
2021年,常委会依法作出了《关于着力构建孝感区域发展布局的决定》,制定出台了《孝感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决定、办法通过发布后,法工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时限和格式要求,将相关资料收集汇总、装订成册,并形成电子文档,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报送备案,做到了文件报送及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
此外,《孝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后,法工委也及时按要求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报送备案。
二、关于接收备案及审查工作情况
(一)接收备案工作情况。一年来,常委会共收到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4件。其中,市政府规章1件,市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9件,市法院1件,市检察院1件,县(市、区)人大决定2件。在报送备案工作中,法工委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强与制定机关的联系,督促制定机关依法、及时做好报送备案工作。从备案总体情况看,各制定机关能够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规范履行报备义务,自觉接受监督,基本做到了文件报送及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应备尽备。
(二)审查工作情况。根据责任分工,法工委将符合备案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按文件属性及时分送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进行审查研究。法工委在收到有关方面的审查研究意见后,结合自身审查研究意见进行综合反馈。截至2022年初,24件报备文件均已审结并提出审查研究意见。从审查总体情况看,未发现报备文件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明显不适当的问题。
此外,法工委还结合开展民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对2018年10月25日起实施的《孝感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主动审查。经审查,发现办法有个别条款存在与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形。经与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沟通,建议对办法进行修改。2021年2月,市政府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对办法进行了修改,重新制定出台了《孝感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
三、关于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情况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推动长江保护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法工委及时与市司法局、县(市、区)人大联系沟通,组织开展对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计划生育内容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将相关清理结果向省人大常委会反馈汇报。从法规层面的清理结果看,经过认真对照和全面梳理,我市出台的七部实体性法规,未发现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原则和内容相违背或者冲突的地方。
四、关于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情况
一年来,围绕打基础、管长远这一目标,法工委着力强化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不断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做深做实。一是完善制度规定。全面落实新修订的省备案审查工作条例,修改完善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在备案范围、审查程序、审查标准、督促纠正机制等方面作出相关衔接性规定,进一步规范备案审查行为。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重要决策部署,以及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对备案审查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组织参加全省备案审查工作专题培训,通过各种方式学习提高,不断增强备案审查工作能力。三是促进业务交流。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通知》,就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范围、公民审查建议的办理、电子报备的格式规范等进行业务指导,努力提升全市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水平。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年来,我市备案审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不够到位,工作制度和协作机制有待完善;审查方式方法较为单一,审查的力度和效果有待增强;县(市、区)人大尚未依法建立备案审查专项报告制度,离落实法律规定要求还有差距等。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动实现备案审查两个“全覆盖”。通过组织开展检查督导,推动落实“有件必备”,将“一府一委两院”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实现备案全覆盖;推动县(市、区)人大依法建立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实现报告全覆盖。
二是进一步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建设。注重交流学习,准确理解和把握备案审查的原则、范围、方式、标准和程序等规定,不断提高审查能力和业务水平。注重借力“外脑”,探索建立人大备案审查咨询专家库制度,为提升审查质效提供智力支持。
三是进一步推动形成备案审查工作整体合力。密切同“一府一委两院”和县(市、区)人大的工作联系,强化衔接联动和业务指导。对审查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加强调研、充分论证,及时就整改意见与备案机关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充分利用市人大门户网站及其他有效形式,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经验交流、情况通报、督导落实,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制度落实的良好氛围。
规章备案目录
(1件)
|
序号 |
制定机关 |
规章 |
审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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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孝感市 人民政府 |
孝感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
城建环资委 |
其他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2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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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制定机关 |
其他规范性文件 |
审查单位 |
|
1 |
孝感市 人民政府 |
孝感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 |
城建环资委 |
|
2 |
孝感市 人民政府 |
孝感市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评估 认定办法 |
社会建设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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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孝感市 人民政府 |
关于集中修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财经委 预算工委 城建环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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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孝感市 人民政府 |
孝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
社会建设委 预算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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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孝感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
关于进一步激发全市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 |
教科文卫委 预算工委 |
|
6 |
孝感市 人民政府 |
孝感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激励评价办法 |
财经委 |
|
7 |
孝感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
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若干措施 |
财经委 |
|
8 |
孝感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
孝感市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 |
财经委 |
|
9 |
孝感市 人民政府 |
关于行政处罚、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决定 |
法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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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孝感市 人民政府 |
孝感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
监察司法委 财经委 城建环资委 |
|
11 |
孝感市 人民政府 |
孝感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
财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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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孝感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
关于提振重点消费促进消费增长的措施 |
财经委 |
|
13 |
孝感市 人民政府 |
孝感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
城建环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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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孝感市 人民政府 |
关于建设建筑业强市的若干意见 |
城建环资委 财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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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孝感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
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
财经委 农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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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孝感市 人民政府 |
关于推进孝感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财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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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孝感市 人民政府 |
孝感市政府公共性资金银行账户及资金存放调整管理办法(试行) |
财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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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孝感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
关于孝感城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
城建环资委 财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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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孝感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
财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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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孝感市 人民检察院 |
关于危险驾驶(醉驾型)案件审查起诉办案指引(试行) |
监察司法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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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孝感市 中级人民法院 |
立案分案办法(试行) |
监察司法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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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汉川市 人大常委会 |
关于扩增汉川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决定 |
法工委 |
|
23 |
汉川市 人大常委会 |
关于《废止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一府两院”和乡镇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等六件决定、制度的决定 |
法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