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大悟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对《精神卫生法》实施情况开展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四姑、刘集、夏店等乡镇及县中医院、民康医院等地,实地察看精神障碍患者排查、随访、治疗、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和县精神卫生康复中心建设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县政府及卫健、民政、司法、财政、教育、医保、残联等部门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情况汇报。
调研组指出,精神卫生既是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也是公众关注的社会问题。《精神卫生法》的有效贯彻实施,能够确保精神障碍患者不因贫困而得不到救治,确保有肇事肇祸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因疏于管理而伤害自身或者危害他人,对于促进公众心理健康和社会和谐安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调研组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法》的宣传、精神疾病的预防和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关爱,切实维护和增进公民心理健康;要进一步做好精神障碍患者的筛查、疹疗和康复工作,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帮助患者更好回归社会;要进一步加大医疗机构建设力度,加快县精神病院区项目建设进度,加强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压实医疗机构和基层组织工作责任,加强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人员待遇,保障工作经费,促进精神卫生事业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