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人大生态环境建设三十年跟踪监督纪实
初冬时节的山城大悟,乌桕叶笑红了脸,山菊花乐开了花,群山郁郁葱葱,湖水波光烁金,犹如一幅浓墨重彩的山水画。
可是谁曾想到,如此美好的画卷曾经是满目疮痍。上世纪50年代末的“大办钢铁”和“文革”动乱时期,大悟的山林遭遇致命的“两斧头”,山上无大树,有的成了“和尚头”……
1981年,大悟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以来,长达近30年对生态环境建设的监督一直没有间断。
使命:让山变青
大悟县位于湖北省东北部,国土总面积1985.71平方公里,山场面积196万亩,是全省38个山区林业县之一。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伊始,就意识到林业在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中的重要作用。
1983年1月,大悟县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听取和审议了县林业局《关于义务植树情况的报告》。委员们肯切指出,“决不能以破坏森林资源来换取短期的经济效益,必须全面开展植树造林,使大悟这片红色热土青山常在,造福子孙。”植树节期间,常委会对全县义务植树进行了视察,当年植树20万株。
为了推动植树造林的发展,1987年3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命名乌桕树为大悟县县树的决定》。号召全县人民“广种县树,爱护县树,每年每人栽种2棵县树,为绿化大悟作贡献。”
《决定》公布后,广大群众积极响应,经过22年的努力,全县共有乌桕树群800个,约10万株。每到秋天,火红的乌桕叶让大批游客和摄影爱好者流连忘返,已成为大悟一道靓丽的风景。
随着《森林法》的贯彻实施,全县林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也有部分集体林场发展缓慢,出现“年年栽树少见树,岁岁造林难成林”的状况。
1990年3月,县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发展乡村林场的决定》。从此,县、乡、村、组四级办林场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各乡镇从实际出发,实行规模种植,综合开发,连片建设。经过十年努力,全县兴办集体林场365个,发展松树18万亩、乌桕3万亩、杉树20万亩、油茶2万亩、板栗5万亩、青茶2万亩。
进入二十一世纪,林业如何发展?怎样将山场变成农民的绿色银行?又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针对林业现状,2007年3月,大悟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形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发展的必由之路》的调查报告,明确指出“体制不活,产权不清,权责不明”是制约林业发展的症结所在。“必须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还山于民、还林于民、还利于民,才能使广大农民耕者有山,管林有责、护林有利、致富有门。”
2007年6月,县政府按照“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思路,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当年完成林地确权12.7万宗,确权面积139.1万亩,确权率达99%;完成林权发证136.3万亩,发证率达98%。
林权制度的改革,推动了山场资源的整合开发,激活了林业的招商引资。2003年以来,全县先后引进67家公司到大悟开发茶叶基地;28名创业成功人士回乡兴办林特基地。开发山场面积36万亩,投资总额达5亿多元。到目前为止,全县拥有茶叶面积达12万亩,板栗80万亩,药材3万亩。
省人大代表、大悟在外创业人士李善学及谈汉波、朱水成一起回乡创办湖北悟道茶叶有限公司,现已种植茶叶2860亩,资产总额4896万元,今年实现销售收入1.03亿元,实现利税718万元。被省人民政府授予湖北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湖北省十佳茶叶专业合作社,首届十佳文化旅游名茶,悟道龙井被中国茶叶协会授予“中茶杯”特等奖。三里城镇先后引进郑州天然绿色公司等茶叶生产企业9家,投入资金3600万元,开发茶叶基地8500亩,年产茶叶1.6万公斤。
责任:让水变绿
进入新世纪,生态环境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为了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扩大森林植被,发挥林业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建设山川秀美的大悟,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封山育林的决定》。林业实行凭证采伐,限额采伐,定期采伐制度;取缔薪柴烧窑、烧炭;落实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切实提高森林覆盖率。2002年至2007年,全县封山育林105万亩,退耕还林21.3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2.7个百分点。林业呈现出“依法治林、封山育林、科技兴林、招商活林、产业壮林”的良性循环局面。全县森林覆盖率达49.1%,
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是人大义不容辞的责任。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摆上了人大监督的重要议事日程。
2007年9月,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划定全县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决议》。将县城区、17个乡镇以及黄麦岭矿区饮用水水源的3条河流以及14座水库划定为保护区,共划定一级保护区17个、二级保护区12个以及准保护区11个,为全县水生态环境健康发展和群众饮水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五年来,大悟人大分别听取和审议了《森林法》、《水法》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对《环境保护法》开展了执法检查,目的是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环保部门依法关停小造纸厂1家、水泥厂1家、钒厂5家,取缔非法炼金点8个,非法采矿点5家,石灰窑30家,监督22家企业完善了环保设施,督促企业赔偿损失74万元。全县17个乡镇和80%的农户都用上自来水,吃上了安全水放心水。
职责:让空气更清新
大悟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近30年来,共收到代表和群众反映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共166件,督促办理落实160件。常委会坚持贴近民生、体察民情,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办,让大悟空气变得更清新。
1996年,县人大代表孙芳园、李作政在建议中反映,县城区澴河两岸垃圾满地,臭气熏天,河边污水横流。在常委会的督办下,1997年初,县政府投资500万元对澴河两岸进行硬化和绿化,修通了沿河大道5公里,修建了占地200亩的滨河广场。
2007年,县人大代表江亚莉、徐金钊反映,澴河河道水源不足,流水发臭,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常委会多次组织委员和代表对澴河进行实地视察,要求县政府“抓紧立项,尽快动工兴建橡胶坝和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切实改善城区环境。”
县政府诚恳接受人大代表建议,通过争取立项,2008年投资700万元修建橡胶坝保障澴河蓄水,今年又投资2000万元修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如今,城区澴河增加蓄水10万立方米,象一座人工湖泊,湖水碧波荡漾,鱼在湖中游,游船水上走,岸上垂杨柳,好一幅悠闲自在的嬉水图。
2000年7月,阳平镇中秋村23名村民反映白云金矿小冶炼厂污水刺鼻,既影响人畜饮水又危害庄稼。常委会迅速会同县政府组成联合环保执法组,对白云金矿污染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将矿区28台碾机、16个氰化池进行一次性处理,取缔了白云金矿的土法炼金,受到老百姓的交口称赞。
立马水泥厂由于粉尘污染较大,影响了周边群众生活。2005年6月,水泥厂周边26户居民带着自摄的照片来到县人大常委会反映,请求人大予以监督处理。
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艾世民要求人大环资委进行调查,督促整治。环资委会同环保局和水泥厂负责人一起到外地学习治理粉尘污染新技术。水泥厂投资160万元购买了布袋除尘新设备,粉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又作出了12月底关闭转产水泥厂的决定,实现山水生态城的建设目标。
大悟县人大常委会生态环境建设三十年的跟踪监督,使大悟的山更青了、天更蓝了、水更绿了、生态环境更美了。先后荣获“全国造林绿化示范县、经济林建设示范县、中国板栗之乡”等称号,大悟县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卫生县城”,孝感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