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及时出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政策;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创业服务机制和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切实提高区金融办公室的协调能力和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要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指导”,这是孝南区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提出的审议意见。近日,区人大常委会首次以“审议意见书”专用文书的形式将上述意见印发区人民政府,要求限期反馈办理落实情况。
自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孝南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分析人大工作的薄弱环节,积极寻求新的突破口,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针对以前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时重视会前调研、会中审议,而会后督办抓得不紧的实际情况,今年区人大常委会从监督机制上进行了完善,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暂行办法》,规定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后,要迅速制作“审议意见书”向有关机关交办审议意见,并要求限期办理,书面反馈。同时规定,常委会每年底集中听取“一府两院”关于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并按审议事项对办理工作分别进行满意度测评,必要时可以对承办机关提出质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