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员 怎 能 “失 声”
——六安人大对委员下“猛药”有感
据报载,安徽省六安市人大常委会下“猛药”医治委员“失声”,他们通过发放“审议意见卡”,进行“同期声报道”,这两服“猛药”让所有委员、尤其是兼职委员能注重人大工作、认真解读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及人大审议的其他议题,并深入实际调研,了解相关情况,在审议的时候都可“开口讲话”,指出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中要害的意见和切实可行的建议。读罢,不禁为六安人大常委会为提高审议质量、积极探索新举措的行为叫好。
法律规定,通过会议集体讨论和审议有关问题并作出相关决议决定是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所以人大常委会的诸多工作都要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开会讨论,最后形成决议。决议质量的高低和各位委员的发言密切相关。但在有些地方,部分委员(尤其是兼职委员)在开会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时,常常无话可说,也有些委员只说好的或说些无关痛痒的话,最后常常是一致通过,没有一点意见,更谈不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好象“一府两院”的工作总是那么尽善尽美。究其原因,可能是兼职委员忙于工作,忽视了委员的职责;有的委员想说又怕得罪了“一府两院”的某些领导;有的委员也可能觉得说了他们也不一定照办,说了是白说,反而丢了自己的脸面,不如干脆不说……但不管什么样的理由,在人民的利益面前,在委员肩负的神圣职责与使命面前,都是微不足道的。委员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如果“失声”,会让人大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大打折扣,大大弱化人大作为地方权力机关的作用,使人大的工作流于形式。委员“失声”是把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权力和职责放在一边,把人民的重托放在一边,把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置于脑后的极不负责任的行为。有什么困难不能克服呢?工作再忙,只要心中牢记委员的职责,就一定能挤出时间,认真调研,提出有见地的意见;心中装着人民群众的利益,就不会患得患失,看有关领导脸色行事,就敢于把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见传达给相关部门,从而促使“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六安市人大常委会的这两服“猛药”应该让所有“失声”的委员警醒,也应引起某些有“失声”委员的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视。如何让委员“开口”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审议的质量,还值得广大人大工作者继续进行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正如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忠余所说的“光靠动员不行”,我们还要在制度上想办法。如规定委员每年至少应调研的次数,落实调研的内容。每年评选“先进委员”予以奖励,形成一定的激励机制,增加常委会会议的透明度,邀请公民旁听,有条件的地方还可进行网络视频直播和公民互动。当然,自觉把人大的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与沟通,制订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机制也值得我们探索,它也是一个激发委员积极发言的因素。
我相信,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日渐深入人心和人大常委会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委员“失声”现象一定会逐步消失,常委会的议事质量会显著提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会得到更有效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