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市“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成果和工作成效,2022年,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持续组织开展了“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整治范围主要包括四类:一是自2020年以来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二是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新成立社会组织;三是连续两年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四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
此次专项行动将通过限期整改、注销登记、撤销登记等措施,继续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持续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鲁致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