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民政函〔2025〕19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决定书
孝感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中心于2025年5月22日提交孝感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的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符合变更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决定同意孝感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业务主管单位由孝感市民政局变更为中共孝感市委社会工作部。
孝感市民政局
2025年5月22日
孝民政函〔2025〕19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决定书
孝感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中心于2025年5月22日提交孝感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的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符合变更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决定同意孝感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业务主管单位由孝感市民政局变更为中共孝感市委社会工作部。
孝感市民政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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