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是我国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的关键时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的指示讲话精神,积极落实“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使我市老龄事业和产业与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孝感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时期工作成绩。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市积极实施《孝感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较好地实现了《规划》的总体目标。
老年社会保障和老年医疗卫生保健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新农合参合率分别提高到93.7%、98.6%、99%,保障标准不断提高;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产业发展稳步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快速发展,形成了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框架,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老年宜居建设顺利开展,老年生活环境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明显改善;孝文化旅游节以及敬老月活动、孝感市十大孝子、十大孝亲敬老小天使评选表彰持续开展,全社会敬老养老助老的氛围日益浓厚;老年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人均预期寿命已达76.5岁。
2012年起,市政府陆续印发了《关于孝感市直及城区发放高龄老人补贴的实施意见》《关于孝感城区老年人持敬老卡免费乘坐公交车管理的通知》《关于孝感城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孝感城区实施银龄安康工程方案的通知》《关于孝感城区重度失能老人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惠老民生工程广泛实施,覆盖范围逐步扩大,优待政策全面落实,老年人幸福感和获得感明显增强。
基层老龄工作得到加强,老龄工作得到社会广泛关注,已初步形成齐抓共管大老龄格局。“十二五”末,我市荣获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敬老模范先进集体荣誉。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应对人口老龄化是挑战和机遇并存。
面临的挑战:一是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据统计,2016年,全市户籍人口523.21万,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90.13万,老年比重17.23%。预计到“十三五”期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100万,占总人口的20.64%。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以及人口出生率稳定在较低水平,我市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二是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相对滞后的矛盾突出。主要表现在:社会养老保障层次较低,公益性老龄服务设施、服务网络建设滞后;老龄产业发展不够,老龄服务市场发育不全、供给不足;老年社会管理工作相对薄弱,基层老龄组织建设还需加强;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老年人维权机制有待完善。
面临的机遇: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写入《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单独设立一章,提出了明确任务。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发展老龄事业作出重要指示、讲话。今年2月,国务院又出台“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二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三是庞大的老年人口催生老龄产业,抢抓机遇、抢占先机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四是我市有独特的区域、文化优势。孝感积极建设成为湖北省“一主两副多极发展”的区域性增长极,建设中华孝文化名城,为应对老龄问题提供经济保障和文化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融入老龄事业发展全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着力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着力完善老龄政策制度,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着力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着力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提升老龄事业发展水平,推动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开创具有孝感特色的老龄事业新局面,努力打造中华孝文化名城。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坚持保障和改善老年人民生,逐步增进老年人福祉,在重点保障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失智、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基础上,推进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适度普惠与均等化,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优先惠及到老年人身上。大力弘扬孝亲敬老、养老助老优秀传统文化,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逐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性、个性化养老需求。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主体。发挥政府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和引导社会参与的作用,把老龄事业作为公共服务建设的重点领域,政府承担制定政策标准、加强政策指导、资金支持、市场培育和监督管理职责,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入老龄事业,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培育壮大健康养老产业,构建政府监管下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机制。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围绕建设全省多极发展的区域性增长极,打造中华孝文化名城的要求,站在全局的高度审视老龄问题,谋划老龄事业,充分发挥孝感独特的区位、资源优势,整合多方力量,建设大老龄工作格局,破解医养结合、城乡均等、体制机制等难题,补齐老龄事业短板,统筹推进老龄事业城乡一体化全面发展,实现养老事业与健康养老产业有机衔接。
——坚持创新驱动,综合施策。坚持需求导向和社会化、产业化发展方向,创新工作理念、思路和方法,一手抓市区龙头,一手抓县市区平衡发展。支持各(县、市)区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试点先行,改进养老服务供给方式,改革养老服务管理机制,创新养老服务形式,多措并举推进老龄事业创新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实现下列发展目标: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0%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5%以上。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农村互助照料服务覆盖
率达到60%以上。
——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的各类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以上,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机构养老床位数的30%以上。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老年病科比例在35%以上,65岁以
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建有老年学校的乡镇(街道)占到50%,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在20%以上。
——所有城乡社区至少有1处配备器材的老年人健身场地,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口比例达到40%以上。
——每个县(市、区)至少有2个市级老年宜居社区、1个省级老年宜居社区。
——成立孝感市老龄产业协会,促进老龄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社区老年协会覆盖率90%以上。
——福彩公益金的5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业。
——到2020年,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岁。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实施完善和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总体方案,深化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各类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数,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按照国家政策,及时调整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落实国家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积极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保障制度、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推动政府主导的失能护理保险,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
2、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不受户籍限制。城乡居民医保按“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政策、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的要求,依照“预算管理、基金调剂、风险共担”的原则,实行市级统筹。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探索建立由政府主导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养老机构建立方便老年人就医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开办养老服务,将符合规定的“医养结合”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或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加强社区老年卫生工作,加大投入,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积极开展家庭医生与老年人的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集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为一体的多种服务。孝感城区每两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开展一次包括生化检查、B超透视检查在内的健康体检,健全老年人健康档案。
3、加大老年人社会救助力度。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规定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对纳入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采取重点救助方式提高其救助水平,按不低于本地低保标准的20%比例,增发补助资金。逐步扩大重度失能老人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标准,探索对空巢、残疾、高龄老人居家养老购买养老服务。把困难老年人作为临时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加大救助力度。将城镇居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纯老年人户优先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建立失独困难家庭救助制度。支持老年慈善事业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人社会救济、社会互助和志愿服务活动。
4、完善老年人福利和优待制度。提高高龄津贴标准,扩大覆盖面,完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等制度。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兼顾不同年龄群体的利益诉求,分年龄、分层次确定老年人社会优待范围、优待对象和优待标准。优先考虑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失智、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需要,逐步发展面向所有老年人的普惠性福利、优待项目,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优待水平。健全优待服务保障措施,建立经费保障、绩效考核、行政监察、社会监督机制。
(二)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1、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发挥孝感孝文化在家庭养老方面的独特作用,发挥家庭养老功能作用,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生活照料、精神慰藉责任。积极推动子女在赡养老人方面所能享受的各项政策的落实。
支持城乡社区发挥供需对接、服务引导等作用,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汇集,引导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创新服务模式,提升质量效率,为老年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健全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鼓励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运营老年食堂、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委托、以奖代补等多种措施,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上门为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规范化、个性化服务。支持城乡社区定期上门巡访独居、空巢老年人家庭,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鼓励老年人参加社区邻里互助养老。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推动专业化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发展。
2、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整合利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加快解决养老服务设施配置不足问题。支持社区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点,配备康复护理设施设备和器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或低偿交由专业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团队运营。发展居家智慧养老服务,积极培育和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和老年电子商务,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居家呼叫和应急救援服务系统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服务。
3、推动养老机构改革发展。加快推进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完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贯彻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有关政策要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落实好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投融资、税费、土地、人才等扶持政策。允许养老机构依法依规设立多个服务网点,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支持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
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职能,实行老年人入住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分级分类评估制度。优先保障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供养人员自愿集中供养需求,对低保家庭老人、低保边缘家庭老人和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空巢、高龄等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加强养老服务行业自律和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提高养老机构抵御风险能力。
(三)健全完善老年文体教育体系。
1、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开展老年人文化活
动。推动社区老年活动室标准化建设,做到村(居)委全覆盖,并增加布点。将老年人活动中心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同步推进。充分开发利用现有资源,建设文化养老平台,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文化娱乐场所和活动设施。开展符合老年人特点、适应老年人需求的汇演、比赛、讲座、展览等文化活动。培育老年品牌文艺团队,支持老年文化艺术作品创作,组织老年文艺专业人才和业余爱好者创作老年题材节目,展示老年人文化建设成果。
2、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工作。加大老年人体育设施建设,完善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加大财政支持的公共体育场馆对老年人健身活动的优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全面推进以社区体育设施为主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落实各类体育健身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开放。组建社区体育协会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充分发挥老年体育组织作用,开发、推广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和生理、心理特点的健身活动项目,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赛事活动,培训发展老年体育指导员,为老年人健身活动提供科学指导。积极开展老年人慢性病的运动干预,大力开展老年人文明健身宣传,鼓励老年人参加体质测试。“十三五”时期,市和县老年人体育组织健全完善,乡镇、街道都有老年人体育组织,村、社区老年人体育活动经常开展,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口比例达到40%以上。
3、进一步完善现代老年教育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理顺老年教育发展的管理体制,优化老年教育结构,提升老年教育的服务能力和社会活力。鼓励社会各方创办老年大学或老年学校,为老年人提供学习机会,根据老年人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知识教育。鼓励创新老年教育载体,整合社会信息资源,积极发展数字化远程教育,促进老年教育资源向城乡老年人公平开放,就近便捷满足老年人的学习教育需求。按照现代老年教育体系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社会参与、资源融通、灵活多样、优质均衡、充满活力、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孝感老年教育新格局。实施老年人学习场所倍增项目、老年教育师资分类培训项目、老年学习资源配送项目、老年人学习组织培育项目、信息化促进项目、老年志愿培训项目,实现老年教育参与人数、老年教育机构总数、老年教育学习资源、老年人学习组织数量分别翻一番。
(四)健全完善老年友好环境体系。
1、大力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根据老年人生活需要和体现代际融合的老龄化发展要求,加强对城市适老环境建设的宏观研究和总体规划,探索出台适老化住宅和公共建筑标准,推进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推进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和家庭的无障碍改造,重点对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公共建筑节点进行改造。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政府对外服务窗口、轨道交通站点、公园绿地、环卫公共厕所、医疗康复、体育文化、商业服务建筑等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已建各类公共建筑、居住小区等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为老年人创造无障碍生活环境。鼓励社会力量按照老年人住宅相关标准设计、开发适老化社区,配套建设医院、老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提供适老化物业服务,为老年人集中养老提供方便。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对老年人集中居住的社区,就地探索形成适老化社区。继续创建“老年宜居社区”,创新开展“(老年宜居)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到2020年,60%以上城市社区达到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40%以上农村具备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每个县(市、区)至少有3个以上省和市级老年宜居社区,大部分老年人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能够在社区得到满足。
2、加强老年维权、优待和敬老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七五”普法规划。将老年人权益保障宣传纳入普法和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利用普法工作“百千万”工程、“法律六进”活动、“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等平台载体及各类媒体广泛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开展更多适合老年人的法治宣传活动,引导老年人学法、懂法、用法,提高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落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行“共性+个性”普法责任清单管理,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学习宣传,强化职能部门引领作用,提升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并形成浓厚氛围。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人大进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执法检查,主动接受监督。健全老年维权网络和工作机制,完善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维护老年人权益服务网络。发挥基层党组织、媒体、律协、消协、群众性老年维权组织在老年维权中的作用,探索建立城乡老年人诉求响应机制,保证城乡社区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建立定期执法检查与督察制度,保障老年群体的知情权、参与权、话语权和监督权。建立老年人监护制度,制定老年人监护合同范本,加强对老年人选择监护及签订监护合同的指导和帮助,增强老年人监护管理的透明度。加大老年人法律援助力度,简化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程序,利用集中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村居行、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提供法律援助,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对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和奖励。
提高老年优待水平。积极开展老龄政策研究,注重惠老政策的创制,做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前瞻性、体系化制度设计和安排。落实已有老年优待政策,促进优待政策提档升级,逐步实现城乡老人同等待遇。继续为老年人免费办理老年人优待证。鼓励企业在网络、电话、电视、文化等现代生活服务领域开展老年优待服务。
积极营造尊老敬老社会风尚,营造舆论引导环境,树立积极老龄化观念。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在全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市情教育、老龄政策法规教育。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美德,培育和树立敬老养老助老的先进典型,持续开展创建“敬文明号”、评选表彰孝感市“十大孝子”和“十大孝亲敬老小天使”、敬老模范车等。
3、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引导老年人树立终身发展理念,始终保持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的精神状态,积极面对老年生活,参与社会发展,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积极接纳、大力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建立老有所为管理服务体系,完善老年专业人才库,为老年人发挥专业知识技能创造条件,引导、组织广大老年人参与民主监督、社会治安、民事调解、文教卫生、法律宣传、关心教育下一代、社区文化、门栋关照活动等工作。深入开展“银龄扶贫行动”,组织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农业科技等老专家、老知识分子参与银龄扶贫工作。推行志愿服务记录制度,“爱心储蓄”等做法,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加快形成专职社工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志愿服务力量。老龄工作部门建立老有所为激励制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年人进行表彰。
培育和扶持基层老年协会等老年人组织。加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改善基层老年协会活动设施和条件,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基层老年协会的建设经费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强基层老年协会骨干培训和活动辅导。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在促进当地发展、调解涉老纠纷、开展互助服务、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积极作用,推动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到“十三五”期末,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分别达到98%和90%。加大对老年文化、教育、体育、志愿服务等社会组织的扶持建设。培育内容充实、艺术水平较高、具有发展潜力的基层老年文教体专业团队和活动基地,培育优秀基层老年文教体活动骨干。
(五)健全完善老龄产业发展体系。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孝感独特的孝文化人文环境在发展老龄产业中的意义和优势,把老龄产业纳入产业结构调整计划和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完善扶持政策,推动老龄产业健康发展。落实老年服务机构税收减免政策。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障体系,探索实施老年护理保险,增强老年人对护理照料的支付能力。
2、规范培育老年市场。搞好老年服务产业规划。发改部门要将老年服务产业纳入现代服务业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着力培育老年服务龙头企业,打造老年服务产品知名品牌。要将发展养老服务产业与拉动消费、增加就业结合起来,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业产值明显增长,使之成为孝感服务业发展新亮点。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资金,扶持老年服务产业发展。加强老龄产业发展。积极与省老龄产业协会联合,依托孝感孝文化优势,重点将孝感打造成老年护理教育基地。优先发展养老服务、老年护理、康复保健、老年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和老年特殊用品等产业。大力发展老年旅游业,鼓励旅行社推出适宜老年人的多元旅游线路,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定制旅游服务。鼓励金融机构设立养老金融部门,开发适合老年人的金融产品,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的金融服务。鼓励商家设立老年用品专柜,举办老年产品博览会、展销会,促进流通、扩大销售。引导老年人更新消费观念和行为,促进老年消费市场的繁荣与发展。适时成立老龄产业行业管理机构,完善政府对老龄产业的引导、支持和管理措施。
3、发展孝道养老服务业。积极弘扬中华孝道文化,加快建设一批银色公寓区、文化娱乐健康养生中心、医疗保健中心等养老设施,努力为老年人的人生健康、养老保险、婚姻生活、休闲娱乐等提供全方位服务。积极争取文化部、全国老龄办在孝感举办服务老龄产业企业的高层论坛或博览会,建设全国老年护理培训中心,打造全国养老服务业的新高地。
(六)构建老龄社会管理体系。
1、健全老龄工作机制,构建大老龄工作格局。完善市老龄委定期会议、老龄委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工作机制,发挥其研究、解决老龄事业发展重大问题,监督、检查老年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等职能,将老龄事业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落实到各成员单位,形成老龄事业发展合力。
2、适时调整市老龄委成员单位,修订涉老职责任务,建立成员单位职能协同、部门述职、目标绩效考核等制度。强化市老龄办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重点加强联络成员单位、指导县(市、区)级和基层工作、社会动员等职能,发挥其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各界参与发展老龄事业服务、为广大老年群众服务的作用。
3、优化老龄工作队伍结构,加强涉老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增强履职能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主导,把发展老龄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老龄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建立健全符合本地区实际的人口老龄化状况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老龄工作体制,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形成老龄工作大格局。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委及老龄办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加强基层老龄工作者队伍、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配备专职老龄工作人员,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村(居)委成立基层老年协会组织,提供条件创新探索解决必要工作经费的有效途径。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发挥有关社会组织作用,发展为老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推动本区域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增加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与人口老龄化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老龄事业经费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保障机制,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50%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鼓励企业、非营利组织向非营利型养老护理服务机构捐赠资金或资助养老护理服务,鼓励企业或企业家发起成立社区养老公益基金会,鼓励企业家或成功人士捐助村(社区)老年协会,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老龄事业,形成民间资本、慈善基金、彩票公益金等多元投入机制。
(三)完善制度保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和省政府第301号令等涉老法规,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优待等法规政策的落实措施,进一步保障老年人权益。研究制定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措施,探索建立发挥市场作用的政策支撑体系。建立健全老年人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根据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各级老龄委成员单位结合各地实际和部门职责,制定本地、本部门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发展改革、老龄、民政等工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事业及养老建设的指导、检查,督促本规划积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