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我市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净化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评组发〔202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22年4月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治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对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监管力度,集中整治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整治范围
在孝感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三、工作举措
(一)组织动员阶段(4月)
各社会组织要认真学习《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评组发〔2022〕3号)政策文件,充分认识规范评选评奖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部署,全面摸排清理整治本单位开展评选评奖情况。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至6月)
社会组织对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评组发〔2022〕3号)文件,对本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摸排本组织2022年已经开展和计划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于经批准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要严格按照既定内容、范围、周期开展活动,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名称和周期,不得擅自扩大项目范围或擅自增设子项目;对于未列入保留范围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一律不得举办,更不能通过变换项目名称和举办方式等途径继续举办。
(三)整改整治阶段(6月至12月)
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是清理整治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召开理事会,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工作,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四)总结汇总阶段
社会组织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孝感市社会组织 2022年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自纠表》(见附件)填好,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1400523305@qq.com.cn。若无上述情况,也须填写并按照“零报告”要求报送开展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市民政局将总结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和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各社会组织要深刻认识清理整治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清理整顿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提升社会组织评选评奖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市民政局将联合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日常检查、行政约谈、抽查审计。对于顶风违法违规开展评选评奖的社会组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将查处结果与年检结论、评估等级、购买服务等挂钩。
联系电话:0712-2877940,邮箱:1400523305@qq.com.
附件:孝感市社会组织2022年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自纠表
孝感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1日
附件:孝感市社会组织2022年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自纠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