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为促进城乡人员流动和融合发展,解决“人户分离”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两头跑”问题。6月22日,市民政局印发《孝感市居住地申享社会救助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推出居住地申享社会救助便民服务新举措,着力打破地区“隔阂”和户籍“壁垒”,实现省域内社会救助事项“就近办、及时享”,推动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新政明确,常住本市的湖北省户籍居民(在本市连续居住六个月以上或拥有本市房屋产权且居住在本市的),未在户籍地享受相关社会救助政策,一旦遭遇生活困境,可直接向实际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或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专区提出社会救助申请。此次改革覆盖了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及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刚性支出家庭认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常态化救助业务。救助申请审批通过后,享有与本市居民同等救助待遇。
民政部门同步优化了办理流程,居住地申享社会救助所需材料做到应减尽减,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获取的,以及能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的相关材料,不再要求群众提交。难以有效提供的证明事项,但家庭困难事实清楚的,采取跨省核对、信函索证、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不再要求申请人往返户籍地和居住地收集提供资料,增加群众负担。(周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