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执法证遗失的公告
发表时间:
2024-03-18 11:05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阅读数:
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根据《湖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遗失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监制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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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执法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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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坤楠 |
孝感市人社稽核监督局 |
17100013031 |
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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