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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四项举措 书写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应城答卷”

2022/10/13 6.9k 阅读 448 点赞

2008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将应城市确定为全省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联系点设在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保险局。2021年6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再次确定应城市人社局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全省保留至今的两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并举行了授牌仪式。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连接立法机关和基层群众的桥梁纽带,是扩大公众有序参与、推进立法精细化的重要平台,是实践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自2008年被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应城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目标,充分发挥联系点听民声、察民情、汇民意、聚民智的作用,创新工作举措机制,努力使更多的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参与到立法工作中来,原汁原味传递群众心声,确保立法征询意见工作多层次、宽领域,更接地气,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十多年来,联系点完成了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180余部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任务,开展各种调研活动100多次,参加人数2000多人次,收集意见、建议2000多条,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改意见、建议1500多条,撰写立法调研报告29篇,其中有很多建议被采用, 写进了法律条文。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做好高校(中专)毕业生等城镇新增劳动力、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失业人员就业工作”被《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采用,“公办学校不得跨服务范围招生”被《湖北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采纳等,出色完成了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立法调研任务,高质量书写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应城答卷”。

一、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联动机制

争取上级支持。采取上门请,利用参加有关会议接,主动寄送工作计划、经验材料汇报等方式,争取上级领导支持和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及孝感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先后多次来应城市,或检查指导工作,或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活动放在应城,或将有关重大调研活动和课题放在应城。如省人大常委会就《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来应城市调研时,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人社局一起精心组织,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出席,组织有关人员参与调研,邀请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既收集了建议和意见,又扩大了社会影响。

注重工作统筹。市人大常委会将联系点工作纳入常委会日常工作当中,常委会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分管法制委员会工作的副主任具体抓、人大法制委员会承办。每当有调研任务时,法制委精心组织、协调各方,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完成任务做好服务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将立法联系点工作与常委会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常委会主任会议定期听取立法联系点工作情况汇报,掌握工作动态,及时进行指导。每年都将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写入常委会工作报告,在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人大代表报告。

推动责任落实。指导市人社局承担主体责任,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局分管职工维权工作的领导、有关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工作小组,领导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开辟专门办公场所,指定3名干部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点做到“八有”,即“有组织、有专人、有网络、有场所、有制度、有台账、有经费、有活动”,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市人社局将联系点工作纳入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目标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一起考核,进一步强化了责任。市人社局收到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后,认真学习研究,及时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并召开有关单位专业人员座谈会,逐条逐句解读征求意见稿原文,广泛收集修改意见建议。

二、强化能力建设,筑牢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基础

在完善工作制度上下功夫。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应城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等相关制度。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联系点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有关人员工作职责,责任到人。2022年,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修订)》、《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修订)》、《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湖北省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等6部法规列入调研计划。建立立法联络员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让联络员更好地了解人大工作。

在健全专兼职队伍上下功夫。调整充实兼职联络员、信息员队伍和专家库,聘任乡镇人力资源中心主任、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大中型企业劳资干部、公检法司部门法律工作者为兼职联络员、信息员。2022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联络员聘任会议,聘任57名热心法律工作、具有一定法律专长、具有行政执法经验的人员为第四批立法联络员。建立联络员QQ群,将联系点工作纳入各乡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考核内容,细化工作责任。同时,探索建立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库制度,将相关部门分管业务负责人、部分法律工作者共85人纳入专家库,为立法联系点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为提出的意见建议搞好风险评估。目前,已组织新聘任的基层立法联络员30多人次参加《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修订草案)》、《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等3部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活动,共提出修改意见建议80多条。

在提高工作能力上下功夫。组织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具体工作的同志与联络员一起参加省、孝感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培训和工作会议,以提高其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2021年市人大换届以来,共组织8人次参加培训班2次,组织24人次参加工作经验交流会3次。组织联络员列席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参与有关执法调研、外出考察学习活动,让联络员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开展法律培训,将兼职联络员、信息员作为培训对象,请法律工作者对其进行法律知识讲座,以增强法律意识、参与意识、责任意识、主人翁意识和质量效益意识。通过不懈努力,建立起一支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基层立法联络员、信息员队伍,为增强工作科学性和实效性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三、强化过程管理,提升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实效

提前谋划,认真做好调研前的准备工作。每当收到省人大法律法规草案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联系点都要一起研究草案内容,拟定调研活动方案。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下发通知,提前将法律法规草案印发相关单位和个人,要求相关单位认真研究,提出具体的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

部门联动,扎实开展调研活动。一是召开座谈会。对一些涉及面广的立法工作,采取座谈会形式广泛收集建议和意见。2022年3月上旬,市人社局收到省人大下发的关于《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后,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迅速向应城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市人大常委会立即向全市有关部门下发征求意见通知,并于2022年3月中旬在市环保局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共收集修改建议30条,整理归纳后上报省人大修改建议9条。主要有: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母法,纳入条例草案的重要法律依据;将农业农村部门划入职责范围内负责磷石膏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将磷石膏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等。二是开展专题调研。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立法,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时,由于其专业性较强,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下发通知,市人社局分别与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进行走访调查,形成2篇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为广泛征求《湖北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意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发改、科技、经信、卫健、民政、水利、自规等部门的10名立法调研联络员认真研读草案、深入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联络员在会上踊跃发言,共提出修改意见建议32条。三是请教基层法律工作者。对《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草案)》的征求意见,由于其涉及的法律知识比较多,市人社局专程上门向专业法律工作者虚心请教,征求意见建议。既获得了一份质量较高的修改建议书,又增长了法律方面的知识。四是开辟局域网收集意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时,在地税局组织召开专题调研会,认真学习讨论,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文本放到市人社局局域网上,要求兼职联络员在网上提出建议和意见,收得了较好的效果。

综合汇总,及时上报修改意见。每次立法调研活动完成以后,联络员将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整理、汇总、筛选,上报给市人社局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审核,市人大常委会审批后再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既确保了建议和意见的质量,又避免建议和意见的重复。

建立台帐,完善档案资料管理。每次调研征求意见活动,市人社局从方案、通知、讨论发言记录到上报的意见建议报告,都严格按档案管理要求完整予以保管,并建立台账,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况,调动了有关单位、兼职联络员、信息员的积极性,促进联络点工作有序持续发展。

四、强化创新作为,彰显基层立法联系点特色亮点

充分反映本地实情。几年前,一场龙卷风袭击了应城市四里棚办事处下新村。这次灾害共损坏房屋343户788间,9000多户居民停电,新都化工等企业停产,直接经济损失4000万元。在当年10月征求《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意见和建议时,专班人员走访了市气象部门和有关受灾单位和农户,根据受灾情况,结合应城市气象特点,建议补充增加“龙卷风、连阴雨、洪涝、冻雨、电线积冰”等气象灾害的内容,得到采纳,为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立法贡献了应城智慧。

突出本地产业特色和诉求。如省人大常委会就《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征求意见时,市人社局与市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小组,结合应城市化工企业多、水污染防治任务重的实际,写出专题报告,反映水污染情况,提出防治措施,受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的肯定,多条建议和意见被采纳。

充分利用部门资源。市人社局将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把联系点工作贯穿到人社工作之中。在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社会保险扩面、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执法等工作中,一方面按职能做好宣传、解释、执行工作,另一方面注意收集、整理法律法规面向基层加强操作性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同时,将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牌子挂在醒目位置,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公布,在全局系统的3个经办机构和16个乡镇人社服务大厅的电子显示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宣传,滚动播出法规草案,利用网站和意见信箱,拓宽人民群众参与渠道。

经过10多年的工作实践,应城市立法联系点虽然完成了省人大常委会交给工作任务,但也有许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立法工作的认识。深入把握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本质要求,发挥联系点人大立法“直通车”的功能,增强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责任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提高普通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二是要进一步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调研联络员要注意学习和掌握地方立法基本知识,使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质量更高,效果更好。注重开展专题调研,根据立法内容深入到群众中了解情况,发挥群众的积极性,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三是要建立完善考评奖励制度。定期对联系点工作开展综合考评,对完成工作任务出色的、所提修改意见被采纳的建议人给予表彰奖励,不断激发各方面参与立法调研的热情。四是要进一步提升立法调研质量。要发挥乡镇人大及各级人大代表在立法方面的作用,广泛听取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建议,保证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全过程,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形成应城特色,为人大立法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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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