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促进国家工作人员更好依宪行政、依宪履职,2021年底县乡换届以来,大悟人大认真组织、积极监督宪法宣誓活动开展,大力推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及《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的贯彻落实。

今年初,大悟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一府一委两院”及乡镇人大宪法宣誓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县宪法宣誓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凡经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乡镇人大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律公开向宪法宣誓,按照“谁选举任命,谁负责实施”的原则,组织新当选或任命人员开展宪法宣誓。
换届过程中,大悟县人大及“一府一委两院”均制订了本单位系统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宣誓工作。截至目前,全县累计组织新任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46场次349人。其中,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宪法宣誓仪式3场次83人;县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组织23场次124人;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分别组织1场次共37人;乡镇人大组织17场次105人;全县县乡换届中新任国家工作人员做到应宣尽宣,实现了宪法宣誓制度在大悟县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