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乡镇人大工作健康顺利开展,加快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近日,孝昌人大专门发文规范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文件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会期、代表分团、大会主要组织机构、会议主要议程及运行程序、向上级人大报备有关文件等进行了具体说明。
近年来,孝昌人大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联系。一是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列席常委会制度;二是邀请乡镇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参加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调研、视察、评议、执法检查等活动,让他们熟悉人大工作的操作规程;三是加强乡镇人大干部的培训学习,定期邀请专家授课,分期分批组织乡镇人大干部赴全国或省、市人大举办的培训班进行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丰富了知识,增长了见识,提升了人大工作水平;四是定期召开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了解掌握乡镇人大工作的详细情况,交流乡镇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剖析存在的问题,对乡镇人大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五是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联系县人大代表办法》,明确每名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3名、每名机关干部直接联系2名县人大代表,各乡镇人大召开人代会会议、开展视察、检查、评议时,县人大常委会都会适时派出人员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