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陆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五项制度”,强化预算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提前介入制度。通过开展“一个活动”、召开“两个会议”,把好预算编制审查关。“一个活动”就是通过开展调研活动,提前了解有关部门对预算编制的意见、建议,把握上级财政政策、预算编制依据,对预算编制工作提出意见,并以文件形式向市政府及财政部门提出预算建议书。 “两个会议”:一是召开全市预算支出额度较大的部门负责人座谈会,了解这些部门上年度预算支出到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当年预算安排的建议和要求。二是召开年度预算编制沟通会,请政府分管市长参加。把调查中反映的问题、部门的要求与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进行面对面沟通。
二是预算审查 “四审”制度。预算方案报人大后,要经过人大财工委初审、主任会议审议、常委会审议、人代会审查并批准“四审”程序。
三是预算公开制度。部门预算方案经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要求市政府及时召开预算通报会,将全市预算安排口经、预算分配情况通报各预算单位,并在《人事编制和预算公开》网页上公开,增强预算的透明度。
四是预算执行报告制度。常委会在每年听取和审议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同时,要求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每月报送预算执行的进度表册,以便及时了解掌握预算执行和经济运行情况。
五是预算执行审计制度。常委会每年都要听取和审议关于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年底还要听取和审议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去年,市政府专门发文就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有关部门逐一落实整改,并对连续两年审计出的同一问题又不整改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处理。
(安陆市人大陈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