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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调整公布2020年度全市 ​社会救助和孤儿养育标准

2020/05/06 1.1k 阅读 416 点赞

     4月30日,孝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公布2020年度全市社会救助和孤儿养育标准的通知》(孝感政办函〔2020〕21号),调整公布2020年度全市城乡低保保障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养育和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新标准自4月1日起开始执行。具体标准为:

城市低保保障线标准620/人·月(大悟县、孝昌县为590/人·月),农村低保保障线标准440/人·月(大悟县、孝昌县为435/人·月);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1200/人·月(大悟县、孝昌县为1140/人·月),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900/人·月。

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1300/人·月,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2100/人·月。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1240/人·月(大悟县、孝昌县为1180/人·月);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880/人·月(大悟县、孝昌县为870/人·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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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