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孝感市新闻工作者协会等8家社会组织存在两年及以上未参加社会组织年检的情况,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及《湖北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鄂民政发〔2023〕30 号)第4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以上8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上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以上单位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可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以上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孝感市孝南区槐荫大道12号,邮政编码:432000,联系人:刘诗洋,电话:0712-2877940
附件:拟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
孝感市民政局
2025年9月15日
附件:
拟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
孝感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孝感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孝感超声医学工程学会、民办孝感市兴国实验学校、孝感市英子双语幼儿园、孝感市户外运动协会、孝感市轮滑协会、孝感市消费者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