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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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孝感市社区运行人员及经费保障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2015/02/02 2.0w 阅读 504 点赞
    孝感市地处湖北省东北部,下辖7个县(市、区)、1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个临空经济区、1个旅游度假区,国土面积8910平方公里,总人口531万人。全市现有城镇社区275个,其中城市社区170个、乡镇社区105个,管辖人口55.69万户、181.92万人,面积515.92平方公里。近年来,全市社区运行人员及经费保障虽有所加强,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迫切需要制定完善社区人员及经费保障相关政策,建立科学、公平、合理的社区运行人员及经费保障机制。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保障情况。全市现有社区工作人员3651人,平均每个社区13.3人。其中城市社区2661人,平均每个社区15.7人;乡镇社区990人,平均每个社区9.4人。

    1、加强“两委”干部选配。“两委”干部是社区工作力量的核心。采取从街道干部中选派、从社区居民中选举、从社会人员中招聘等办法,加强了社区“两委”干部队伍建设。全市共有社区“两委” 干部1540人,平均每个社区5.6人。其中,城市社区1018人,平均每个社区6人;乡镇社区522人,平均每个社区5人。

    2、建立网格化管理队伍。从2012年起在全市全面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目前已建立覆盖城乡社区(村)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全市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方式,共招聘社区网格员1069人,平均每个社区3.9人,对网格员实行定岗位目标、定工作报酬、定考核奖惩的“三定”管理。其中,城市社区852人,平均每个社区5人;乡镇社区217人,平均每个社区2人。

    3、充实公益性岗位人员。加大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设置力度,对社区养老服务、安保、保洁、保绿等岗位,采取“以钱养事、购买服务”方式,全市共招聘各类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690人,平均每个社区2.5人。其中,城市社区522人,平均每个社区3人;乡镇社区168人,平均每个社区1.6人。

    4、聘用灵活性就业人员。根据社区的实际需要,由各社区自行聘用人员352人,平均每个社区1.3人。其中城市社区269人,平均每个社区1.6人;乡镇社区83人,平均每个社区0.8人。

    (二)经费保障情况。

    1、经费来源。2013年全市社区经费总来源10388.79万元,其中地方财政预算安排1206.53万元、有关部门“费随事转”安排393.46万元、驻社区单位捐款482.12万元、社区经营性收入7243.85万元、其它来源1062.83万元。

    (1)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孝感市对孝南区城市社区每年按9万元安排财政预算,其中市、区、街财政各3万元。汉川市对城市社区按6万元的标准安排财政预算,应城市按社区规模大小,对城市社区按“3万元、4万元、5万元”的标准安排财政预算。安陆市按每年每个社区5万元的标准安排财政预算。

    (2)推动部门“费随事转”。孝感市人社、卫计、民政等部门根据委托给社区的工作任务,对孝感城区城市社区每年各安排1万元工作经费。其它县市区平均每个社区“费随事转”不到1万元。

    (3)争取共建单位支持。本着共建共享的原则,发动驻社区单位捐赠捐款482.12万元。

    (4)积极开展经营创收。2013年,全市社区经营性收入为7243.85万元,成为社区运行的主要经费来源。其中148个社区有经营性收入,占总数的53.8%。

    2、经费支出。2013年社区经费总支出9320.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573.49万元,平均每个社区20.27万元,平均每人1.53万元;其中城市社区4435.11万元,平均每个社区26.09万元,平均每人1.67万元;乡镇社区1138.38万元,平均每个社区10.84万元,平均每人1.15万元;工作经费支出2438.42万元,平均每个社区8.87万元;其中城市社区2030.97万元,平均每个社区11.95万元;乡镇社区407.45万元,平均每个社区3.88万元;其它支出1308.83万元。

    二、主要问题

    随着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不断拓展、延伸和下移,社区承接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责日益繁重。近几年,社区在人员及经费保障上虽有所改善、加强,但与其繁重的工作职责、任务相比,仍显薄弱和不足。

    (一)社区工作人员力量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一是少数社区“两委” 干部配备不足。这种情况主要集中在“居改社”、“企改社”类型社区,其“两委” 干部大多是从街道、企业干部中下派,一般配备2-4人。二是网格员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有不少社区反映,目前配备的网格员实际作用不大,有些乡镇社区网格员由社区干部兼任,缺乏专职网格员。三是有关部门专职工作力量有所削弱。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后,民政、人社、计生等部门通过“以钱养事、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社区的专职工作人员转岗为网格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门的服务效果。四是社区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社区工作人员存在年龄结构老化、文化层次偏低、工作能力不强、服务意识薄弱等问题,缺乏社会工作的理念、知识、技术和方法,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推进社区治理、加强社区自治、提升社区服务的要求。

    (二)社区工作人员待遇与工作付出不相适应。一是人员工资较低。2013年全市社区工作人员的年平均工资为1.52万元,远远低于2013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16万元。在城市社区中,最高的为孝南区,社区工作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98万元,最低的为大悟县,社区工作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27万元。二是社区干部同岗不同酬。目前“两委” 干部来源多样、身份不同,有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下派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有乡镇机构改革中的分流人员,有破产企业的管理人员,有从居民中选举出来的,不同身份的社区干部待遇不平衡。从街道下派的社区干部其工资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对待,相对较高。绝大部分“村改社”的“两委” 干部工资由社区自我负担,相对较低。乡镇社区工作人员基本上是按村干部待遇对待,平均每月500元左右。三是社会保障落实不到位。社区工作人员社会保障缺乏统一、明确的政策规定,不同类型社区之间、城乡社区之间差异大、不均衡。有的地方为社区工作人员办理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没有办理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有的地方社区工作人员的五项保险都未办理;有的按城镇职工参加保险,有的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保险,养老保险待遇存在差异。社区工作人员普遍没有享受住房公积金。由于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待遇低,社区工作队伍不够稳定,社区干部辞职现象时有发生。

    (三)社区工作经费投入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社区工作经费不足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财政预算投入不足。2013年全市社区经费总来源中财政预算安排1206.53万元,仅占11.6%。目前,全市社区工作经费支出平均每年每个社区为8.87万元,而财政安排平均每个社区为4.39万元,平均每个社区缺口为4.48万元。据调查,部分市、县向社区列支了工作经费,并纳入了财政预算,但标准较低,不能满足社区工作需要。如安陆市对城区老社区按每年5万元安排工作经费财政预算,平均每个社区每年缺口近3万元。汉川市城区社区工作经费的缺口平均在5万元左右。孝昌县、大悟县没有将社区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绝大部分县(市、区)没有将乡镇社区工作经费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乡镇财政也基本没有安排社区工作经费,仅靠上级转移支付。为了弥补经费缺口,有些无经济收入的社区每年要花大量的时间找辖区单位拉赞助、向有关部门“化缘”。二是部门“费随事转”不到位。部门工作进社区“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未能有效落实,有关部门将工作任务交给社区,但支付的工作经费很少,有的甚至只交任务不提供工作经费。三是社区工作经费拨付不到位。社区工作经费由市拨付到区、区拨付到街道,拨付环节多,管理层级多,存在克扣、挤占的现象。有的社区反映,有些街道(乡镇)不仅不安排配套工作经费,反而以“集中财力、捆绑使用”为由,克扣上级财政安排的社区工作经费。

    三、对策建议

    社区人员及经费是保证社区有效运转、功能有效发挥必不可少的两个重要条件。建议尽快制定完善加强社区人员及经费保障的相关政策,建立科学、合理、公平的社区运行保障机制。

    (一)制定社区工作岗位设置标准,明确社区工作人员配备职数。本着“因事设岗、以岗定人”的原则,根据社区管辖人口规模和承担的工作职责、任务,科学合理设置社区工作岗位,制定相应的社区工作人员配备标准或职数,使社区工作人员配备有统一的依据。如,社区“两委”干部可按每350户居民配备一名;网格管理员可按每500户居民配备一名;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可按每600户配备一名。据此测算,全市社区“两委”干部应配备1591人,可增加51人;网格管理员应配备1114人,可增加45人;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应配备928人,可增加238人。全市共可增加社区工作人员334人,平均每个社区增加1.2人。

    (二)制定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标准,统一社区工作人员保障政策。县级人民政府应按照不低于当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社区“两委”干部的工资待遇,同时应明确将市、县城市社区中的“村改社”社区“两委”干部工资经费纳入财政保障,逐步将乡镇社区“两委”干部工资经费纳入财政保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5倍的原则,确定社区网格管理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所需经费应由市、区、街或县(市)、乡镇按一定比例分担,并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应制定统一的社区工作人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政策,解决好社区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之忧虑。

    (三)制定社区工作经费核定标准,规范社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将工作经费与社区管辖人口、工作任务等挂钩。按照组织关系在社区的党员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核定社区党组织活动经费;根据社区管理人口规模,按照每户每年30元的标准,核定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据此测算,全市平均每个社区工作经费达到6万元,可在现有基础上提高近2万元。研究制定部门进社区服务事项清单和“费随事转”办法,完善协议履约、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机制。同时,社区工作经费要纳入专户管理,实行专款项专用、分帐核算。民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和监督,打通经费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四)制定社区经费预算分担标准,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根据现行省管县(市)、市管区的财政体制,孝感市城区城市社区工作经费由市、区财政按1:1比例分担,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县(市)城市社区工作经费由县(市)、街(镇)财政按1:1比例分担;乡镇社区的工作经费由省级财政比照村级转移支付标准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县(市)和乡镇再按1:1比例分担。同时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公共财政支出比重,增加社区运行的人员、办公、服务经费财政预算额度,建立稳定的社区经费财政预算保障制度和自然增长机制。(孝感市民政局 万学军)

本文获2014年度全省民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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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