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孝感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向魏欣欣等6人送达责令退回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决定书的公告

2026/03/10 1.4w 阅读 427 点赞


魏欣欣等6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湖北省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核查追缴工作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核实,魏欣欣、张坤明、刘环丽、黄增文、刘毅、胡智华6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同时重新就业,并缴纳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存在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需要按规定途径退回多享受待遇资金

孝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20251231日向责任人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上述责任人未按规定退还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亦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视为无异议。现以公告送达方式将《责令退回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通知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具体人员信息、告知书名称、多享受待遇时间段及金额明细如下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公告文书名称

多享受待遇

时间段

多享受待遇金额(元)

1

魏欣欣

152103********3624

《责令退回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就业局2026-10

202102-202103

1988

2

张坤明

420921********5558

《责令退回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就业局2026-11

202103

994

3

刘环丽

420921********3828

《责令退回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就业局2026-8

202104-202106

2982

4

黄增文

422201********7310

《责令退回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就业局2026-6

202106-202107

1242

5

刘毅

422201********5032

《责令退回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就业局2026-9

202112-202202

4455

6

胡智华

422201********0832

《责令退回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就业局2026-5

202204-202205

2970


请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退回孝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指定账户,并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账户名称:孝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账户账号:151700120100010057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东城支行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孝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631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