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发展环境专项工作评议结果的公告
2009年9月25日,孝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根据《孝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暂行规定》,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七个单位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工作进行了评议和民主测评。现将测评的综合满意率公布如下: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2.1%
市经济委员会82 .6%
市司法局85.4%
市商务局73.7%
市广播电视局88.9%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92.8%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90.2%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