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程序规定及说明。
①10月上中旬形成初稿送审;
②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初稿;
③11月中下旬经主任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提请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起草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及说明。
①10月中旬至11中下旬征集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②12月上旬形成初稿送审;
③12月中下旬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初稿;
④2016年1月上中旬提交主任会议和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3、起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
(10月下旬形成初稿送审)
4、起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
(11月上旬形成初稿送审)
5、筹备组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组。
①11月上旬形成立法顾问组工作规定初稿送审,并修改完善初稿;
②11月中旬遴选立法顾问组成员,并拟定立法顾问组成员建议名单送审;
③11月下旬将立法顾问组工作规定和成员建议名单提交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颁发聘书,致函其所在单位。
6、筹备召开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
(12月中下旬召开)
7、参与中心工作。
①参与筹备市委人大工作会议;
②参与筹备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