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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39)整改情况公示

2023/08/31 1.8w 阅读 330 点赞

  按照省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鄂环督专〔2022〕26号)要求,现将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39)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概况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39):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库存在渗漏。2021年7月监测发现,该磷石膏库坝下雨水沟总磷浓度最高为1.41毫克/升、氟化物浓度最高为4.34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6.05倍和3.34倍。

  二、整改目标

  督促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制定污染防治方案,完成磷石膏库防渗漏改造和厂区雨污分流改造,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1.制定污染防治方案。在全面掌握污染产生环节、现有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磷石膏库环境风险评估,明确磷石膏库污染防治目标、措施及进度安排。

  2.完善污染防治措施。杜绝磷石膏库超总量和超标排放,完善防渗漏措施。重点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和尾水处理工程。对磷酸罐区、硫酸罐区、磷铵尾洗围堰、地坪地沟、地下槽进行全面修复;对黄麦岭公司尾矿库、磷石膏库、露天采场排水明沟、截洪沟及地下管网进行全面改造;对厂区内雨污分流进行全面改造;充分发挥污水处理站功能,将磷石膏尾矿库渗滤液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完善环境管理制度。督促黄麦岭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环境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水平。

  4.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掌握企业产排污状况,防止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四、整改成效

  1.关于“制定污染防治方案。在全面掌握污染产生环节、现有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磷石膏库环境风险评估,明确磷石膏库污染防治目标、措施及进度安排。”完成情况。

  2021年7月,黄麦岭公司党委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所反馈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迅速组织人员对39号问题进行整治整改,并以督查组指出的问题为导向,编制了《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污染整治实施方案》。

  2.关于“完善污染防治措施。杜绝磷石膏库超总量和超标排放,完善防渗漏措施。重点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和尾水处理工程。对磷酸罐区、硫酸罐区、磷铵尾洗围堰、地坪地沟、地下槽进行全面修复;对黄麦岭公司尾矿库、磷石膏库、露天采场排水明沟、截洪沟及地下管网进行全面改造;对厂区内雨污分流进行全面改造;充分发挥污水处理站功能,将磷石膏尾矿库渗滤液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完成情况。

  黄麦岭公司积极推进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已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在老磷石膏库封库期间,为了解决磷石膏库渗漏问题,保证坝下雨水沟水质达标,实施了5项防渗综合治理工程:1、在尾矿库事故池四周修建了5300米截洪沟,将池外雨水截排,实现了尾矿库事故池雨污分流。2、对老磷石膏库暴雨之后的拉沟现象进行治理,采取回填种植土、播种草籽草坪、新增坡面排水系统恢复,保持坡面植被覆盖,避免磷石膏裸露混入雨水。3、对尾矿库及老磷石膏库截洪沟进行全面排查,将120米局部老化存在渗漏的截洪沟重新修复。4、增建500米长截洪沟对尾矿库渗滤液收集池进行雨污分流整改,降低汛期山体雨水流入渗滤液收集池。5、新增芦苇荡及水塘防渗后作为回水应急池,增加池容2万立方米,以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二是为保障回水池液位安全,对新磷石膏堆场四周新增了4条截洪沟(总长1357米),新磷石膏库实现了清污分流。

  三是磷石膏库闭库工作完成后,有关部门督促黄麦岭公司按照已制定的土地复垦方案,完成了磷石膏库复垦工作。

  四是企业开展了全厂清污分流改造工程,主要是对磷酸罐区、硫酸罐区、磷铵尾洗围堰、地坪地沟、地下槽进行防渗处理,对全厂36万平方米雨水收集面新建了15个初期雨水收集池,总容积25000立方米,新建约7000米排水沟和8000米排水管道。

  五是全厂采取二级预防,按照厂区生产工艺,将全厂划分为重点污染区和一般污染区,分别设置了雨水收集池。

  六是在老磷石膏库建设回水泵房,将渗滤液回抽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重点污染区域雨水收集池通过管道进入污水处理站,其他区域初期雨水均通过管沟收集池,再回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确保初期雨水不下河。

  七是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提标升级改造,处理能力由原来的300立方米每小时提升至500立方米每小时,新增了脱氨氮除氟的深度处理工艺,确保出水能够达标排放。

  3.关于“完善环境管理制度。督促黄麦岭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环境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水平。”完成情况。

  2021年7月,黄麦岭公司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并印发了《黄麦岭公司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

  2022年3月,黄麦岭公司根据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了《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建立了环境保护责任制、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制度。

  2022年12月,黄麦岭公司制定《湖北省黄麦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制度》,不定期聘请专业人员到黄麦岭公司,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环境管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生态环保意识。

  4.关于“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掌握企业产排污状况,防止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完成情况。

  为进一步强化日常执法监管,生态环境部门派驻专班进驻黄麦岭公司开展环境问题整改督办和执法监管,依法开展磷石膏库污染防治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磷石膏库周边截洪沟是否保证畅通,防渗设施是否正常,磷石膏库渗滤液池水位是否安全等。

  为强化大雁河流域生态环境管理,生态环境部门每月对澴河等地表水考核断面进行水质监测,提升了矿区淋溶水、渗滤液、尾矿库防洪防渗监管能力。

  黄麦岭公司投入13万元/年,委托专业在线监测第三方团队武汉泰肯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废水在线监测系统日常运行维护,以保证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向孝感市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陈虎波 李阳,联系电话:0712-2581069


孝感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