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
工作研究工作研究

加大“四个力度”规范低保管理

2015/12/13 1.4w 阅读 451 点赞

夏敏乔

    近年来,湖北省云梦县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但在低保制度运行的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如基层工作人员偏少等,需要加大“四个力度”,即:政府主导力度、资金投入力度、扶贫帮困力度、退出机制的落实力度,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基层人员偏少,部门配合不够。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庞大而又复杂的社会工程,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仅仅依靠民政部门去动员组织落实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乡镇民政办力量薄弱。现在各乡镇民政办一般只有两个人,要管理优抚安置、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城乡低保等工作,平均每人直接服务对象有近千人,再加上政府交办的一些临时性、突发性、协调性等工作,导致城乡低保工作服务质量难以有效满足群众的需要。

    资金运转滞后,保障力度不够。保障资金的支持,是开展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虽然目前有中央和省级财政拨款,但地方由于财力有限,没有按上级要求纳入财政预算,造成配套资金难以及时足额到位,再加上各银行要完成存款任务,低保专款拨到银行后不能及时上账,影响了低保金的按时发放,低保对象对此意见较大。

    政策理解偏差,思想认识不够。低保政策的核心是家庭人均收入、家庭人口、户口性质。但部分群众尤其是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对政策片面理解,认为自己下岗了、失业了、残了就要享受低保,不提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不以家庭为单位计算人均收入,享受不到低保就上访、吵闹,甚至对低保政策持有怀疑态度,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造成一些不好的影响。部分下岗、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家庭收入发生了变化,已不属于低保对象,却不告知管理部门及时停发保障金,退出保障范围,错误地把下岗、失业和再就业对立起来,把在企业工作期间的收入认为是“收入”,自谋职业的收入不认为是“收入”。有的群众把低保当作永久性的福利,可以终身享用,甚至称作“低保工资”,有劳动能力不靠劳动致富,安于政府救济,想着拿低保吃“财政皇粮”。更有甚者,认为低保金是政府的钱,不拿白不拿,即使不符合低保条件,也想方设法托关系找门路吃低保。有的企业在破产拍卖租赁时,为了安定职工情绪,不管职工生活状况好坏,不加区别地把全体职工都作为低保对象要求政府低保,给职工许诺的期望值高,一旦达不到,导致部分职工上访。还有部分政府工作人员不了解低保政策,在和职工对话中出现一些错误解释,在解决房屋拆迁、土地补偿、企业改革后遗症等问题时,都承诺给予低保解决,给低保工作增加了难度。

加大规范管理低保的力度

    加大政府主导力度,进一步提高党委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建设的重视程度。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化,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工作协调机制。要求各乡镇政府要充实基层民政办力量,每个乡镇民政部门最低配备3-5人,做到有人办事。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夯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要建立低保资金配套到位、及时进入专户,按时发放的运作机制,县人大在审议财政预算时应对低保预算予以关注,使职能部门不再为落实政策、执行政策、解决资金缺口发愁。县政府要制定制约机制,严格按“民政部门核定对象、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银行代发资金”的模式规范运行。

    加大扶贫帮困力度,进一步增强帮扶的针对性。要在全面掌握致贫原因的基础上,因人而异分类帮扶。对缺乏发展基础条件的贫困人口,要有针对性地调整到目标扶贫,给予一些发展的基础条件。对因病返贫的人口,提供发展的启动资金,给他们必要的精神鼓励和政策帮扶。对那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进行必要的知识援助和精神援助,鼓励并帮助他们自谋职业,让他们树立“享受低保不受歧视,退出低保十分光荣”的意识,使他们早日脱保,尽快致富。

    加大退出机制的建立力度,进一步发挥低保制度激励与约束的作用。要加大力度查处假低保,要进行真问责,决不能把贫困户的救命钱变成富裕户的零花钱。同时,要健全低保退出机制,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及时了解低保家庭收入的变化情况,一旦受助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线,则应及时取消其享受低保。 (作者系湖北省云梦县民政局局长)

----刊载于2015.12.14《中国社会报》第3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工作研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