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是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是民政部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当前,孝感市市本级民政公共服务设施较为薄弱,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政职能的履行和民政作用的发挥。因此,应当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服务民生的平台为抓手,进一步改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条件,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提升民政服务保障水平,增强社会服务供给能力。
一、市本级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的现状和不足
近年来,孝感市抓住拉动内需、扩大投资的有利机遇,狠抓民政项目建设,凝聚共识,大胆创新,民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会服务功能不断强化。从市本级的情况看,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关注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市委常委会、市长办公会都专题研究过民政基础设施整合相关问题,市委书记黄关春经常深入基层考察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情况,市长陶宏今年专门到市民政局就民政基础设施资源整合问题开展调研,领导的重视与关心极大地推进了市本级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步伐。据统计,2009年至2011年,市本级民政系统共筹措建设资金1.45亿元,建设民政基础设施项目7个,总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含在建面积)。
一是顺应养老服务需求,加强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开展了养老试点项目建设,有2个项目纳入国家补助范围;基本完成了市开发区福利院一期工程建设,该项目规划总面积110亩,其中一期工程占地50亩,建筑面积5083平方米,床位144张。
二是满足社区服务需要,推进了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共投入 2296万元资金用于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共新建社区服务活动场所13家。全市城市66个社区中,办公活动场所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有40个,占61%。
三是健全社会服务功能,完善了部分基础设施。完成了市儿童福利院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以及市革命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工程;启动了市社会福利和医疗康复中心的整体搬迁工程。
目前,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孝感市规划和在建项目已涉及到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区建设、救助管理、精神卫生、优抚安置、社会事务、防灾减灾等8个方面,基本涵盖了民政工作各个业务领域。服务对象已经从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等民政对象,逐步发展到有需求的社会大众。
孝感市市本级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存在的问题也较为突出和明显。一是基础差,底子薄。由于孝感市是由原孝感地区撤地建市而来,民政基础设施原本就较为薄弱;实施省管县的财政体制以来,部、省对市级项目和资金扶持相对较少;加之长期以来孝感市民政部门对于业务工作更为偏重,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民政基础建设,致使孝感市市本级基础设施建设长期在低水平徘徊,存在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数量不足、技术装备设备落后等突出问题。二是布局散,功能缺。由于多年来孝感市民政项目建设受资金、土地等方面的制约较大,且缺乏前瞻性和科学规划,致使现有的民政基础资源规模小,零星分布存在在城区各处,市接兵站、福彩中心等部分事业单位一直无固定场所,已有的公共服务设施存在着养老床位缺口较大、救灾储备库库容不足、城乡社区服务中心覆盖面窄等诸多问题。三是任务重,筹资难。在民政基础设施上水平低、欠帐多,势必导致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的新、改、扩建任务加重,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建设资金供求矛盾不断加巨。以市社会福利和医疗康复中心整体搬迁工程为例,如按该工程原计划实施,工程投资估算约1.93亿元,其资金来源为该中心原有土地出让资金和国家专项资金补助等共1.07亿元,尚有建设资金缺口约0.86亿元。四是管理水平低。现有的公共服务设施由于管理理念不够先进,管理模式较为单一,手段方式相对落后,服务水平总体不高,使得民政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与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之间存在很大差距。
二、市本级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当前,孝感市市本级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其有利因素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公共财政对民生的投入力度明显加大,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形成了政策推动,提供了财力保障;二是产生和建立在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平台基础上的公共服务产品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更加凸显了加快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其发展的内在动力不断增强;三是随着全国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现场会的召开,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提供了可供学习借鉴的“江苏经验”;省民政厅提出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年”活动,进一步细化了工作目标和工作举措,这些都为市本级民政项目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四是孝感建设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上升为省级战略,对孝感市的经济、社会建设势必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在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的民政事业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随着政府在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方面一些配套政策和措施的出台,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也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春天”。
新形势对孝感市市本级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也提出了新要求:
一是必须善于抓住机遇。抓住当前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良好契机,将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市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民生考核体系,不断加大投入,实现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的快速发展,改变市本级的落后面貌。
二是必须更新思想观念。在全市民政系统树立基础建设与业务工作并重的观念,通过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民政部门“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能力,形成重视项目、抢抓项目、抓好项目的良好氛围。
三是必须高效使用资金。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发展思路,实现民政资金效能最大化和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的大发展。
四是必须坚持精品战略。坚定不移地实施精品工程战略,抓紧3-5年时间建设一批具有较强带动力、影响力和支撑作用的民政公共服务项目,强力推动市本级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整体上台阶、上水平。
三、市本级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基本构想
为了实现“力争到‘十二五’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服务规范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基本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服务需求”的目标,必须从孝感市的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与计划,推动市本级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有序、协调发展。
(一)围绕民政部三个专项规划的落实,抓好项目的规划与对接,推进实施“三大工程”。
最近,民政部编制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三个专项规划,这三个国家级专项规划是“十二五”时期引领民政工作政策创制、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和人力资源配置的纲领性文件,并明确了一批建设任务、建设工程和建设项目。
我们要认真学习研究三个规划的精神,针对规划明确提出的各项建设任务和工程,突出重点,积极争取,有效对接。具体要实施“三大工程”:
(1)实施“养老服务普惠”工程,实现市、县(市、区)、乡(镇)、社区四级老年服务设施全覆盖,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步伐。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抓紧建设市级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实现全覆盖;加大扶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力度,推动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的养老机构快速建立并发展。
(2)实施“社区服务提升”工程,提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总体水平,实现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全覆盖,力争“十二五”期末孝感市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有大的改善,实现城乡居民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服务手段信息化。
(3)实施“防灾减灾提速”工程,建立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建设市、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形成以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为支撑,以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为补充,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救灾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二)围绕孝感市建设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的战略部署,构建新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基本框架,超前谋划“三个项目”。
“十一五”以来,市委、市政府围绕“建设经济强市、构建和谐孝感”的宏伟目标,提出和实施了把孝感建设成为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的总体战略,并要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中推进跨越式发展。同时,将以“三化”、 “两型”为引领,加快以临空经济区为主的东部新城区建设,建成以航空、物流、高新技术产业及高端商住为主的30万人规模的东部新城。
这一总体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实施,对民政部门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提供了新机遇。我们必须放远眼光,拓宽思路,对于新城区的公共服务体系超前谋划、提早布局,并创新投入机制和管理机制,兴办社会参与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试验田”。笔者认为应重点布局的项目有:
(1)采取公办民营的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对原闵集福利院进行改扩建,建设临空经济区老年公寓。目前该院占地67亩,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现有床位70张。经改造后,形成占地100亩,建筑面积8000方米,养老床位200张的规模。
(2)依托临空经济区独特的区位交通优势,新建市军供站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项目。临空经济区位于武汉北部航空、铁路、水运、公路组成的复合型交通走廊内,区位优势明显,较适合于在此选址新建市军供站和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该项目总投资约3200万元,占地25亩,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包括宾馆、办公用房、仓储及部分等附属设施,其中:市军供站8000平方米,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5000平方米。市军供站按照三星级宾馆来设计和建设,在确保军供任务的前提下,可利用设施设备对外开放,平战结合,为社会服务,创造经济效益。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拟建成为鄂北地区救灾物资仓储和紧急调运中心,以及时保障重大灾害紧急情况下本市区域内应急物资调拨、运输、救助等需要,提升孝感市抵御各类重大灾害的能力。
(3)利用社会资金和信贷资金在临空经济区新建一座经营性公墓。鉴于目前孝感市殡葬服务业独家经营、形式单一、价格偏高、高峰期交通拥堵的实际情况,宜在生态环境较好的临空经济区新建孝感市生态公墓,征地1160亩,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概算总投资5000万元。该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群众提供骨灰存放、绿色殡葬、墓葬等多种形式、优质低价的殡葬服务,满足公众尤其是低收入群体多样性的殡葬服务需求,缓解孝感主城区、临空经济区周边地区以及武汉市临空经济开发区的殡葬服务供求矛盾。
(三)围绕市政府“民生工程”建设,抓好当前市本级重大项目的实施与既有资源的整合,抓紧构建“四个中心”。
根据2009年底市委常委会和市长办公会有关会议精神,市社会福利和医疗康复中心将以土地出让方式实施整体搬迁,并被列为市政府2010年十件实事之一。该项目包含精神卫生中心、老年公寓、优抚对象疗养中心等多个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约19280万元,新址占地135亩,总建筑面积8.1万平方米,老年公寓设计床位500张,精神病院床位500张,优抚对象疗养床位120张。这是市本级迄今为止实施的最大的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目前,必须以这一重大项目的实施为契机,深入研究市本级现有民政设施的整合问题,发掘内部潜力,盘活现有资源,优化功能布局,以较少的资金投入取得较好的整合效应。
(1)以民政局新办公大楼为基础,构建民政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中心。建立包含民间组织管理、退役士兵服务、民政信访接待等内容的一站式服务大厅;建立社区服务中心,提供服务场所,强化辐射作用;建立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中心,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建立社工人才培训学校和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加强社工队伍建设,完善民政服务功能。
(2)以民政局老办公楼为平台,构建福彩销售管理中心。以位于繁华闹市区的民政局老办公楼为依托,开展维修改造,建立市福彩管理中心固定办公场所;改造临街门面,建成新的中福在线即开型福利彩票销售厅,为提升市级福彩管理与销售水平创造条件。
(3)以市社会福利和医疗康复中心新址为载体,构建福利康复中心。建设市级公办养老公寓,满足社会多方面、多形式的养老服务需要;建设以精神卫生为重点的专科医院,为精神疾病、心理疾病、神经疾病、药物依赖、综合疾病患者提供服务;建设优抚对象疗养中心,开展对优抚对象疾病的治疗、康复;整合市儿童福利院,保障孤残儿童基本生活、教育并提供护理、康复治疗。
(4)以新建的市开发区福利院为依托,构建社会救助中心。将市社会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搬迁至市开发区福利院,适当加以改造与完善,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含未成年人)提供新的生活和医疗救助场所。
四、加强市本级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保障措施
为了加强市本级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在“十二五”期间的新跨越、新发展,其任务十分艰巨,责任十分重大,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工作,把民政设施建设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首先,要把市本级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纳入本地“十二五”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市政府民生工程和投资项目的总盘子。结合市本级项目建设的重点,能多纳入的尽量争取多纳入。做好项目的储备工作,不断完善市本级民政项目储备库,在国家补助项目的争取上赢得主动。其次,要科学制定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发展规划,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适度超前,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防止一建就落后,又要不能盲目贪大求洋,乱铺摊子,建“烂尾楼”;既要立足当前,确保满足民政服务对象的现实需求,又要着眼长远,考虑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既要考虑当前的建设投入,又要考虑未来供养经费、运转经费的长期投入,确保建得好、用得好,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二)加强筹资力度,建立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第一,要积极争取财政加大投入,最大限度地把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财政预算,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和投资驱动作用。继续用好福彩公益金,加大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力度。第二,要积极争取优惠政策。把沟通协调工作做到位,通过争取部门支持,用足用活各种税费减免政策,减轻资金压力。第三,要积极争取社会资金。通过定向捐赠、冠名捐赠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时,创新投融资体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和信贷资金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第四,要盘活现有资源。对部分规模小、质量差且又没有改扩建空间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可以通过合并、改建、置换、重组、转让等方式,盘活现有资产用于新建项目。
(三)加强管理工作,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的运营水平。在注重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硬件、拓展外延的同时,应当在内涵上加以延伸,在改善服务方面向注重人的精神、医疗、文化发展的需求上迈进。一方面,必须科学管理,实现项目价值。要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运营管理模式,严格管理制度,规范运营行为,提高运营效率,使各类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服务需要,杜绝闲置、浪费等不良现象。另一方面,必须丰富内涵,提升品位档次。民政项目建成后,后续配套设施要跟上,要拓展服务层面,充实服务内容,灵活服务方式,提升服务人员素质,做到“有精品项目、有优美环境、有完善设施、有一流服务”,为民政事业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质量。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民政事业长远发展,因此,必须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意识,严把项目关、建设关和质量关。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和政府采购制等规定,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办事,强化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抓好项目建设的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与事后评估,确保优异的工程质量。必须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建立严格、透明的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建设资金的规范使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把民政公共服务项目建成“优质工程”、“阳光工程”、“廉洁工程”。(孝感市民政局 亢晓勤)
工作研究工作研究
关于加强市本级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思考
2012/12/10 1.5w 阅读 305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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