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是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正式提出了社会组织这一名称。近年来,在大悟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社会组织发展迅速,截止2012年上半年,全县经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达159家,其中社会团体4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14个。这些社会组织共有会员32000余个,注册资金700余万元,他们涉及全县社会福利、文化卫生、科技教育、农林水利、行业管理等多个领域,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和培育,是党和政府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怎样看待社会组织,怎样培育社会组织,怎样发展社会组织,笔者作为民政局长,带着这些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以供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探索和实践。
仔细观察:社会组织已形成我县社会建设的合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不断壮大和发展的社会组织已形成一股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他们为政府和个人架起一座联结的桥梁。由于这些社会组织具有民间性、志愿性、群众性、公益性和非营利性、非政府性的特征,他们在实践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积极与政府、企业合作,参与公共服务和公共事务,引导公民参加各类活动,既减少了政府社会管理的成本,又保证实现公益目标,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延伸政府服务。全县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协助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事业的服务,构建了“小政府、大社会”的基本格局。如县房地协会承担了全县范围内在建工程的安全、质量检查、房地产价格的评估等职能;县医学会承担了卫生医疗事故的鉴定、医疗技术的提升等职能;县招投标协会具体实施了法定程序的开标、评标和定标活动,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协助政府指导和规范招投标行为。
——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助推经济发展。我县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助推全县经济的发展。县新四军研究会把握研究主线,突出研究重点,多次组织会员单位和会员开展“重走长征路”活动,把大悟精神宣传到全国各地,同时,通过学术交流、外出调研等,几年来,共在省内外举办各种学术研讨会30余场次,展示了红色大悟的形象;县老区建设促进会通过各种平台开展对外交流,近3年为大悟建设引进项目10余个,引进资金400余万元;县建筑业协会通过横向交流,共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城镇建设规划方案和建议30余条,为县委县政府城建建设决策提供依据。
——打造老区文化品牌,传承红色文化。我县文化类社会组织把打造红色文化为落脚点和出发点,让县域经济红红火火。县诗词楹联学会和书法协会自成立以来,年年义务开展为群众送对联活动;县摄影协会经常组织会员入乡村、入农户,义务为群众摄制“全家福”;县诗词楹联学会创办的《红叶诗联》已出版发行30余期,近两年还陆续开展进社区、进机关活动,迎来“中华诗词之乡”、“中国楹联文化县”的美誉;县新四军研究会面向全国征集新四军研究理论性文章,先后出版有《大悟英烈》、13集《大悟抗日烽火》电视专题片、《走进大悟》电视宣传片、《大悟文萃》、《红星永耀大别山》等系列作品,这些部分作品已陆续与全国观众见面;这些社会组织的文化活动,为塑造大悟形象、重蕴红色历史、打造红色文化大县起到了积极作用。
——致力社会公益事业,扩大劳动就业。我县公益社会组织极力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有效弥补了政府公益资源的不足,扩大了劳动就业和再就业。据统计,全县各社会组织共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8300余个,就我们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幼儿园、民办医疗诊所共有20余个,他们分布在城区各社区、各乡镇和部分村委会,有效缓解了政府教育资源和医疗卫生资源紧张的压力;县劳动就业促进会和科普协会常年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技术职能培训,提供就业岗位,仅县劳动就业促进会每年为劳动者提供就业岗位12000余个,有效地促进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疏缓利益纠纷。社会组织在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平安社区、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担当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县企业离退休协会和机关事业离退休协会常年与离退休干部职工打成一片,倾听他们的呼声,维护他们的利益;县驾驶员协会经常组织驾驶员义务为残疾人、困难群众帮扶活动;县老年文体协会常年组织秧歌队、锣鼓队为企业服务,走上街头宣传党的政策和方针,系列的文娱活动既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又实现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目标,收到一举两得的效果。
——协调全县特色产业,带领群众致富。全县各社会组织围绕服务大悟经济、促进特色产业有序健康发展大做文章,在政府和市场中间发挥双向服务的作用,有效地整合特色产业资源,带领群众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县茶叶协会加大茶叶品牌整合力度,在茶叶生产、加工、经营等方面,面向茶农一条龙服务,茶产业富裕一方百姓,目前全县12万农户有10万多户农户种茶,茶园面积达100亩以上的企业180余家,以茶叶生产经营为主的休闲农庄60余个,在该协会的带领下,全县茶产业迈向规模化、生态旅游化的轨道;县中药材协会引领全县5000余农户全年实现中药材产值2.5亿人民币,已成为引领大悟农民致富的龙头。花生协会、板栗协会带动农户“产、供、销”于一体,近4万余农户从中受益。
认真思考:我县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尚存在问题
尽管全县各社会组织活跃在全县社会的方方面面,日益彰显其勃勃生机,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发展规划欠缺,宏观指导滞后。新的历史条件下,对社会组织的作用怎么看、政府怎样管,这是政策层面上的一个很现实的问题。笔者调查中发现,不少县市一级都在相应制订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包括政策扶持、资金投入、评估标准、利益引导等等,都有一系列的明确规定,我县社会组织的存在和发展具有盲目性,今天认为这个事业重要,就成立一个协会,这个事业无人问津,就没有人倡导成一个协会,从已成立的协会来看,大多受来自方方面面的制约,有的是经费上的,有的是人员方面的,相当部分社会团体常年不能开展活动,由于政府没有宏观引导,部门亦不配合,部分协会的成立如同虚设,有其名,无其实。
——管理制度不全,内部自律不严。这些社会组织虽然都有一整套的完备的《章程》为准则,但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全面,常年处于松驰状态。有的社会团体长期不换届,常年不开展活动,年年不参加例行年检,他们根本不组织会员活动,亦不参与公益事业;有的社会组织与行政事业单位浑为一体,财务支出由行政事业单位“一把手”审批;有的社会组织自行选举、换届,不报上级主管单位,也不报告社团监管机关。究其原因,一是这些社会团体法律法制观念淡薄,有法不依;二是我们民政部门监管手段单一,人员缺乏,执法工作有一定的困难。
——专业人才缺乏,队伍参差不齐。全县各社会组织中,除民办幼儿园、民办诊所由教育、卫生部门颁发资格证书外,其他社会团体担任会长、副会长的基本上是由部分县四大家退休老干部和科级干部担任,全县从业的1200余名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中,严重缺乏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的人才,其社会工作师人数为零。据调查,2012年全县社会组织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人数亦为空白。这些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常年活动在全县社会的角角落落,我县尚无一次专业的技术培训,由于经费没有着落,每年连会长、秘书长的培训、学习活动都不能展开,他们手中唯一能学习的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的资料就是《中国社会报社会组织周刊》,且该报刊面向全国,理论性强,对县级社会组织工作的开展只能是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实际意义不大。由于人才缺乏,社会组织的活力很难彰显。
大胆尝试:不断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
要认真做好我县新形势下的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发展为前提,以规范为核心,以培育为目标,以监管为手段,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政府引导,制订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目前,国务院新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正在酝酿中,借助这个机遇,我们要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出台《大悟县社会组织培育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涵盖全县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确定培育重点,制订相应的符合我县实际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县民政局作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机关,也要同时研究和制订出《大悟县社会组织设置导向目录》,以引导全县社会组织有序健康发展。
——注重宣传,破解社会组织发展难题。社会组织的发展问题,实际上就是各级党政干部的认识问题,社会组织的发展,离不开政策法规的支持,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重视,离不开舆论导向宣传。我们应抓住社会组织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典型引路的方式,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宣传典型。在培育工作中,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规范一个,重点培育精品社会团体,使他们在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强化责任,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水平。民政部门承担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职责,但社会组织的发展除各级领导重视和部门支持外,其生存主要靠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据悉,今年上半年中央财政预算2亿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工作,实际上就是国家财政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省民政厅在省财政厅配套资金的支持下,2012年已先后3次举办社会团体负责人、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全省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收到良好效果。作为县一级来讲,县政府也应拿出相应的经费用于社会组织负责人的专题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培训,通过外出参观,让他们开阔视野,提升素质,做好工作,同时,不断巩固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成果,使党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社会组织中得到充分发挥。
——等级评估,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民政部为切实加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倡导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度。目前,全国部分县市已先后尝试此项工作,我们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出《大悟县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标准》,通过等级评估,规范一批,清理一批,整合一批社会团体,严格要求各社会组织按《章程》开展活动,淡化行政色彩,实行政社分开,放手让社会组织在我县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作者:大悟县民政局局长 华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