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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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社区组织建设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2012/06/18 1.3w 阅读 394 点赞
  程 涛
    社区组织是社区工作的具体承担者、组织协调者和民主管理者。随着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管理体制和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企事业单位承担的部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将逐步剥离出来,由社区组织来承接。同时,社会化进程的加快,“单位人”逐步向“社会人”转变,社区居民对社区组织的依附性也不断增强。因此,强化社区组织建设,提升社区组织能力,对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准确掌握我市社区组织建设现状,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探求进一步推进社区组织建设的思路与对策,我们对孝感市社区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孝感市社区组织建设现状
    目前,孝感市城镇社区共223个(中心城区社区139个,乡镇社区84个),其中,市本级社区66个。自2002年启动社区建设工作以来,各地把加强社区组织建设作为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常抓不懈,成效较为明显。
    一是社区组织体系日趋完善。各社区都成立了社区党支部(总支)、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协商议事会,并配套完善了相应下设机构。同时,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基本形成了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委会为责任主体、代表大会和协商议事会为自治基础、社会组织为有效补充的组织体系和网络。
    二是社区组织制度逐步规范。各社区均制订、完善了社区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社区议事决策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居务公开制度、社区各组织职责及工作制度等,社区居民的参政议政、民主决策、监督管理权利得到有效保证。
    三是社区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至2012年2月,孝感市各地按照“选、派、聘”相结合的方法,共产生社区干部1192人。其中,党员936人,占78.5%;高中及以上学历985人,占82.6%,大专以上学历558人;55岁以下1097人,占92%,30岁以下412人。社区干部在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工作能力等方面有了大幅度提升。
    四是社区组织作用发挥更加明显。社区组织紧紧围绕文明创建、社会保障、劳动就业、计划生育、社会治安、企业改制等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来推动社区建设,特别是在一些重大突击性工作任务中,社区组织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服务了工作大局,维护了社会稳定,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社区组织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随着社区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一些问题和矛盾逐步凸现。主要表现在:
    (一)社区组织职责职能不明确。调查发现,当前社区组织还未突破办理政府行政事务为主、办理社区事务为辅的困境,习惯于上级布置什么就干什么,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被动性。职能部门也习惯把社区组织当作自己的“手”和“腿”, 只安排工作任务,而不赋予相应的权利,社区处于“六多三少”的状况,即: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多、内设机构多、招牌多、会议多、报表台帐多、检查评比多;经费少、人员少、权利少。面对上级布置的繁重工作任务,社区组织不得不把主要精力用于填报表、做台帐、迎检查上,开展自治和服务居民的自身职能却难以体现。究其根源,一是习惯使然。长期的行政化管理,一些政府部门已经习惯把社区作为自己权力的延伸机构;二是机制决定。社区经费依赖政府财政补助,社区人员多由政府指派产生,这种行政化的人、财管理机制,决定了社区组织只得接受上级的行政化管理。
    (二)社区干部保障机制不健全。一是社区干部待遇偏低。据调查,孝感市1192名社区工作人员,月工资800元以下95人,占7.9%;800-1000元474人,占39.8%;1000-1500元489人,占41.1%;1500元以上134人,占11.2%,绝大部分社区干部待遇远远低于当地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水平。此外,由于社区经济状况的不同和干部身份的差别,不同社区、同一社区不同身份的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不一,待遇差别很大,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使部分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社区干部工作压力较大。“社区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这问题存在已久,但始终未得到解决。据调查,社区每年与街道(乡镇)及相关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有10余项,许多是“一票否决”,还有各种评比达标活动、突击工作任务安排、上级检查调研等,每个部门都可以来“指手划脚”,每个部门都强调自身工作重要。社区干部往往事务缠身、疲于应付。三是社区干部缺乏激励保障措施。在现行激励机制中,对优秀的社区干部虽然有物质上的奖励,但在干部成长使用、干部离职后的待遇等方面没有相应的激励保障措施。许多社区干部反映,在社区工作,经济上无保障,政治上无前途,从而对社区工作缺乏激情和责任心。
    (三)社区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一是社区干部整体水平不高。当前,我市社区民主选举制度还未全面推开,社区干部多以街道(乡镇)指派为主,原村、居委会干部留任的比例较高,约占社区干部总数的70%,还有部分为街道分流干部,约占干部总数的10%。这其中有相当部分人员,要么工作方式不适应、要么工作能力有限、要么工作积极性不高,不能承担起相应的工作职责。同时,受制于工作环境、待遇报酬等因素,许多优秀的人才不愿进来。二是社区干部服务意识不强。部分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以“管理者”自居,自觉不自觉地把社区事务视作为“政务”,社区组织“管”的功能较强,服务功能相对较弱。三是社区干部能力培训不足。目前,除组织、民政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定期组织社区干部进行社区党建、社区自治等方面的培训外,其他部门在社区开展的相关业务培训较少,社区工作人员所需解决实际问题的新知识、新理念、新方法欠缺,能力和水平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社区建设工作的要求。
    (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滞后。一是发展水平较低。大多数社区社会组织没有注册登记,章程和制度比较简单,没有规范的产生程序,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此外,组织人数少、分布散、流动大,成员结构较单一,难以形成影响,发挥作用。二是发展能力较差。大多数社区社会组织主要是为社区居民提供无偿或微利的便民服务,领域窄,效能低,经费来源于居民赞助或社区资助,可持续发展能力弱。三是依附性较强。大多数社区社会组织依赖于社区开展活动,主要是配合社区完成上级的任务要求或协助社区开展综合性的大型活动,自己一般没有系统的工作计划,自主性弱,日常性活动开展相对较少。四是管理体制较乱。部分社区社会组织既不注册登记,也无业务主管单位,处于无序混乱的管理状态。而有的社会组织则是多头管理,如社区的志愿者队伍中,青年志愿者由团委负责,巾帼志愿者由妇联负责,社区志愿者由民政负责,且各自为阵,未能形成合力和规模效应。 
    三、对策及建议
    社区组织是管理社区公共事务、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的主体,也是党和政府联系居民的桥梁和纽带。坚强有力的社区组织是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保障。针对我市社区组织建设的现状和薄弱环节,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明确社区组织职责,提高社区组织的自治力。针对社区组织行政负担过重、责权利不协调、工作掣肘较多等问题,要根据孝发[2012]2号文件要求,从理顺社区关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手,明确社区组织的职责和职权。即:凡属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组织承担;凡依法由社区组织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社区组织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通过签定协议、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等方式,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这一要求,切实转变职能,实现工作重心、职责权利有计划的下移,全面提升社区自治功能,使社区组织成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一个重要层次,从而逐步建立起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的社区工作运行机制。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提高社区组织的保障力。根据孝感财力现状,短期内政府难以足额保障社区建设所需经费。因此,必须多渠道筹措资金。结合我市实际,可采取“八个一部分”办法解决。一是财政承担一部分。各级财政要将社区建设经费列入预算,并确保落实;二是费随事转一部分。职能部门工作进社区,工作经费也要随之转移到社区;三是辖区居民和单位筹集一部分。社区兴办公益事业,按照自愿原则,可向社区居民或受益单位筹集一部分资金;四是项目建设争取一部分。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社区建设项目资金;五是开发商无偿提供一部分。开发商在社区兴建商住小区,要按比例无偿为社区提供一定的办公用房或资金;六是政策优惠减免一部分。电力、电信、供水、供气等相关部门,要制定优惠减免政策,为社区无偿提供配套设施,减免安装配套费用;七是招商引资引入一部分。利用社会力量,引入民间资本,培植社区服务产业,推行社区服务外包,增强社区自我发展能力;八是有偿服务解决一部分。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和服务设施,通过低偿或有偿服务的方式,自行解决一部分资金。
    (三)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社区组织的战斗力。一是全面推行社区民主选举。坚持和完善社区民主选举制度,规范社区民主选举程序,积极发动社区居民,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社区队伍中,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社区干部队伍。二是加强对社区干部的培训教育。整合相关部门资源,根据社区工作实际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干部进行系统培训教育,不断完善他们的知识结构,强化他们的自治意识、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增强他们服务居民、管理社区的能力。三是建立社区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要通过多种渠道提高社区干部的待遇。首先是要将社区干部报酬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并办理养老和医疗等相关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其次,要落实好社区干部的政治待遇,加大从优秀社区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和选任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力度,推选优秀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升社区工作者的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
    (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提高社区组织的影响力。要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整合社区资源、组织居民有序参与社区活动、满足社区居民服务需求等方面的作用,增强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影响力。一是积极培育社会组织。针对当前社区社会组织规模小、分布散、变化快、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和办法,在社区群众性组织的基础上,按照社会组织的规范和要求,培育若干专门性的社会组织。如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社区老年人协会、社区卫生协会、社区文化团体等。二是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广泛动员居民群众加入社区社会组织,并使这些组织逐步走上制度化、专业化轨道,拓宽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事务管理的渠道。三是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志愿者队伍是社区社会组织中最活跃、最有影响力的队伍。要动员广大居民发挥自身特长,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开展互助、帮扶活动。要整合力量,推动工、青、妇、残、老等各类群团或志愿组织有序进入社区开展活动,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机制。积极推行社会组织注册制度,制订社会组织服务的激励措施,引导和鼓励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使其成为社区建设的重要生力军。(作者系湖北省孝感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刊登于2012年第4期《湖北民政》、2012年第5期《民风》杂志、6月1日《中国社会报》B4版、6月7日《孝感日报》第4版“学习”专版、6月11日湖北民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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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