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民政局 邓传发
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是社会弱势群体中的弱中之弱,他们的生存环境尤其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与帮助。前一段时间,我们采取入户调查、组织座谈、书面统计等形式,对20649名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生活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分析,从总体情况看,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供养工作是重视的,截止目前,他们当中有78%的人住房得到新建、改建或维修,57.4%的人保留了少量自留地或小菜园,90%的人与村、组干部建立了对口联系关系,三年内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300元提高到2100元,每年春节都能享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一次性补贴,绝大多数五保对象对生活的环境条件比较满意。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微观机制与宏观政策缺乏有机对接。国务院2006年重新修改后公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2004年下发的《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都从宏观上对五保供养工作进一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把五保供养工作的侧重点大多放在了集中供养上,对分散供养对象的供养工作没有制定出相应的地方性政策办法,分散供养工作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二是部分五保对象的住房安全状况令人担忧。由于多种原因,他们中还有21.8%的人住的是危房,如果遇上强对流等恶劣天气,后果将十分严重。三是农村乡(镇)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供养能力不足。2012年实行农村五保对象应保尽保全覆盖后,新纳入对象中有近3100人有集中供养的愿望,但由于现有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床位不足而不能纳入。四是部分分散供养对象生活十分孤单。在性格比较内向的1.1万多人中,相对孤僻的有4000多人,他们很少或根本不愿与他人交流,还有近2000人未与村组干部建立对口联系,他们很难得到其他人的帮助,尤其是在他们生病后,情况更糟。五是供养标准偏低。据初步测算,维持一个五保对象一年最基本的生存开支约需3800元(不含日常零花钱和平时治病),而现实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2100元,若加上重大节日补贴400-600元,也只有2600元左右,这远不能维持最基本的生存需要,有相当一部分对象只能靠拾破烂卖钱补贴生活所需。
为了让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生活能够达到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使他们更有尊严地生活,迫切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尽快制定地方五保供养政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国家其它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出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分散供养工作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将五保供养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责任主体工作目标考核范围。
二、努力提高集中供养服务能力。县、乡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完善集中供养各项功能,使每所集中供养服务机构规模达到80张床位以上,将有集中供养意愿的五保对象全部纳入集中供养,尽量减少分散供养的比例。
三、积极扶持社会化养老服务。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农村养老服务事业,尤其是对有接收五保对象供养的爱心服务机构要整合各项政策资源,在土地划拨、税费减免、床位补贴等方面予以扶持,从而弥补部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供养能力不足的问题。
四、切实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要依据当地农民人平消费支出的80%比例,尽快合理确定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同时,建立供养标准与市场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上级财政要加大转移支付的扶持力度,尤其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在供养标准一时难以达到要求的情况下,可允许将五保供养、农村社会养老、低保、临时救助等政策叠加保障,真正让五保对象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五、从小事入手完善供养服务机制。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要从分散供养工作的微观层面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各项服务管理工作机制。
(一)将五保对象的日常管理纳入村、组干部的责任范围。建立村、组干部对口定人定期走访帮扶制度,在认真检查排除住房、用电、用火等方面安全隐患的同时,及时了解五保对象的困难和需求,并倾力帮助解决,做到关心帮助和安全管理两不误。
(二)实行以奖代补办法开展村民互助托养。将生活自理能力差、又不愿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指定托养到相邻或相近的条件较好且有爱心的村民或其近亲属家中,县、乡、村根据实际情况对托养人给予一定的护理补贴,并对服务管理比较好的家庭采取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以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扶老帮弱氛围,不留管理服务上的死角。
(三)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县级民政部门要在资助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的基础上,加大慢性病的门诊补贴额度,对重病住院对象在新农合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实行民政医疗救助托底,真正体现“保医”的职能。
(四)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为五保对象营造良好的生存空间。在住房方面:一是协调当地建设部门将五保对象的住房纳入危房改造计划,优先解决;二是动员社会成功爱心人士对口帮改帮建;三是借助慈善力量实施帮建行动;四是开展福彩助孤消危活动。在日常生活方面鼓励倡导:邻里乡亲帮种帮收;村民红、白喜事时一碗饭菜一碗汤献爱心;定期不定期到五保对象家中帮洗做卫生等。同时,商请水、电部门减免水电费用,让五保对象深感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五)加强监管,确保供养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供养资金,必须由县级民政部门核定人头和标准;同级财政部门按月(季)通过金融机构直达所供对象个人账户,严禁以现金方式逐级发放。对自己不能直接收支的五保对象个人账户,由乡镇或村委会指定公道正派的村民代为保管,并实行收支明细管理,定期审查,确保供养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
----刊登于2013.4.24《中国社会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