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
工作研究工作研究

关于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2012/12/19 2.4k 阅读 62 点赞

    为了更好地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 2012年5月,大悟县民政局组织工作组,深入到全县17个乡镇和县开发区部分优抚对象家中,对其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三难”情况进行了走访和摸底调查,较全面地掌握了优抚对象的“三难”情况,并对他们存在困难的成因进行了认真分析,为下步有针对性地开展救助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现就我县优抚对象住房困难的基本情况作简要介绍,并提出相应的操作办法,仅供参考。
    一、基本情况
    大悟县共有各类重点优抚对象14417人。其中:残疾人员437人;三属人员2342人(含烈士遗属1926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55人,病故军人遗属161人);三红117人(含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人,在乡西路军老战士1人,红军失散人员115人);在乡复员军人4240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615人;两参人员1198人(含参战退役人员1179人,参试退役人员19人);农村籍60周岁以上退役人员3467人。
    二、住房现状
    全县14417户优抚对象,住砖混房11460户,其中危房  864户;住土木结构房2957户,其中危房1474户。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县优抚对象住房难,是客观存在的现实,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面前的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
    三、造成住房难的原因
    (一)因医疗问题所致。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疾病多,尤其是老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都是打过仗、受过伤的革命功臣,有的服役时未等伤口愈合便返乡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然而,大多是长年多病,即使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也只是解决少数医疗费问题。
    (二)因家庭贫困所致。我县大部分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年岁已高,且子女在外打工或生活困难,无力帮助父母改建房屋。
    (三)因无经济收入来源所致。因我县属于贫困山区县,县域经济薄弱,特困优抚对象大部分家庭底子薄,经济条件差,居住环境恶劣,单纯依靠国家的抚恤、补助、优待和农业收入只能维持家庭的基本生活,无其它经济收入,心有余而力不足。
    (四)家庭人员素质低下所致。大部分老复员军人、老残疾军人身强力壮时在战场上在部队里,等到复员后大都年老体弱,错过了婚姻最佳期,只能凑合找个伴侣度日子,且他们养育的后代有相当一部分智商力低,难以脱贫致富。
    四、工作建议与操作方法
    (一)政策保障。要加强对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困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民政、财政、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房管等部门领导组成的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对象的身份确认,建房造址,补助标准,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科学规划。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在尊重个人意愿前提下,充分考虑建房对象的承受能力和当地群众的整体居住条件,宜新建则新建,宜购买则购买,宜维修则维修。利用光荣院集中供养职能,将优抚对象中的孤老,原则上由光荣院或农村福利院集中供养。根据当地居民习俗,也可建成独立房、连体房。新建房屋一般应建成砖瓦或砖平房,面积按家庭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60-100平方米。
    (三)经费保障。一是中央要出台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县优抚经费的投入;二是县财政按20%的比例配套安排一部分资金。三是动员各单位、各部门及社会各界捐款、捐物。
    (四)补助标准。修建重点优抚对象住房的补助标准与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补助统筹考虑,新建住房对象的补助标准应为1—1.5万元,其中残疾军人补助1.5万元,其它对象控制在1.5万元以下,维修住房的补助标准一般情况不超过0.6万元。补助资金竣工验收后,一次性将资金拨付到位。
    (五) 职责分工。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住房困难的问题,需统筹规划,分工明确,县民政部门负责重点优抚对象建房工作的统一规划和审批,协调各乡、镇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困难工作,督促检查规划、方案的落实情况;财政部门负责按期解决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困难所需补助经费;县建设、国土资源部门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协调工作,简化相关审批手续,落实减免费用政策;乡镇政府负责重点优抚对象建房的具体实施。
    (六)规范审批。以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原则,由本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提出书面申请,乡、镇民政办派专人入户实地查证,按上级分配建房户数和轻重缓急以及重点优抚对象保障类型,确定建房户名单,并在乡镇人民政府张榜公示。对公示期间群众无重大异议的建房对象,填写《大悟县重点优抚对象建房或维修审批表》,逐级签署意见并附建房前或建房后,维修前或维修后的照片。
    (七)督办检查。在建房或维修房屋过程中,必须实行阳光操作,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扎扎实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严禁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行为。(大悟县民政局  高 峰)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工作研究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