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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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川市“难点村”治理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010/12/16 1.5w 阅读 503 点赞
  汉川市民政局局长  曾令刚 
    去年以来,汉川市坚持把“难点村”治理作为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切入点、突破口,作为促进农村加快发展、均衡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列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谋划组织,强化措施落实,扎实推进治理工作,全市确定的11个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在去年整治3个的基础上,今年可得到全部整治。
    一、主要作法:
    (一)狠抓组织领导,确保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对“难点村”的整治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关于“难点村”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作出专门部署,又多次专门召开“难点村”治理工作督办会,对市直包保“难点村”治理的有关单位和相关乡镇、村进行跟踪督办。二是健全工作网络。成立了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各乡镇场办事处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难点村”治理工作专班,各村也指定专人负责,形成了市、乡、村三级联动的工作网络体系。三是制定具体方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了《汉川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方案》,各乡镇、村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实行一村一方案,一村一办法,做到分类指导,对症下药。四是增强工作合力。在集中整治“难点村”过程中,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市纪委负责处理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市委组织部负责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及相关制度,市财政局负责监督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宅基地及其它建设用地的管理,市公安局负责治安案件的处理和打击黑恶势力等等,各相关乡镇具体负责治理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同时,市政府还以文件形式明确了“难点村”治理包保单位的工作责任,具体解决治理过程中遇到的资金、人力、技术上的问题。全市形成了“领导责任到村、工作方案到村、工作专班到村、整改目标到村”的工作制度。
    (二)狠抓宣传发动,积极营造参与氛围。一是多措并举抓宣传。采取召开会议、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办黑板报等形式,对涉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等进行深入系统的宣传,使“难点村”村民受教育面达到了95%以上。同时利用远程教育网络培训党员、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对778名党员、村民代表和小组成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了他们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认知程度,也提高了他们参与村务管理的能力。二是集中培训促提高。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对全市村主职干部进行了轮训,专门请优秀村党支部书记结合自身实际讲解农村工作方法,请熟悉农村工作的资深教师授课,讲解农村政策。同时对全市592名村纪检小组的组长进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监督意识及参与意识。三是开展活动促深入。通过开展干部、政策、服务“三进农户”活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市直部门“联村联户、帮建帮扶”活动等,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各类政策宣传,帮助村干部强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引导,极大地调动了干部群众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难点村”治理的积极性,推动了整体工作纵深发展。
    (三)狠抓制度建设,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督办检查制度。各“难点村”每半月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包保单位兑现会;每季度组织工作专班进行一次督查,确保“难点村”治理能取得明显实效。二是健全资金保障机制。“无人办事,无钱办事”是“难点村”的突出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我市采取“政府拨一点、包保单位拿一点、项目资金倾斜一点、乡镇村筹一点”的办法,保证“难点村”治理工作有经费保障。截止目前,共为“难点村”筹集各项资金达151万元,主要用于修路、改水、改厕等公益事业。三是规范整治监管模式。为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6家单位联合转发了《湖北省村务公开目录》,要求各地按照此目录进行村务公开,确保不漏项、不缺项,并坚持做到“五规范”:公开的内容规范、公开的形式规范、公开的时间规范、公开的档案管理规范、公开的程序规范。目前,全市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开率达100%,村务尤其是财务公开时间比较固定,民主监督管理到位。四是完善责任考核机制。制定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达标考核评分细则,对整治工作实行百分量化考核,由市纪委组织专班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追究相关责任,并限期整改到位。
    (四)狠抓整治措施,切实保障治理成效。一是配强村级班子,认真选准“领头人”。针对部分村级班子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等问题,通过开门纳贤,积极鼓励“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和致富能力强、增加村级经营性收入能力强”的“双高双强”型人才竞选,把真正把品行好、作风正、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干部充实到村级领导班子。二是加强村务民主管理,精心编织“监督网”。通过建章立制,完善了“难点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主理财小组,明确村务监督小组和村民主理财小组的地位和职责。同时,在“难点村”聘请村纪检小组成员,与村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一起,在乡镇党委、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重点监督村“两委”班子按政策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各乡镇财经所在村民主理财小组的配合下,对村级财务进行了清理公示,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三是加快生产发展,扶持驶上“快车道”。我们采取“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引导与扶持相结合,不拘一格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方面积极开展部门帮扶。由市直部门与“难点村”结成对子,引导“难点村”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优质高效农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努力实现村强民富。同时加大项目倾斜力度,市发改局、农业局、水利局、畜牧局等项目主管部门将项目资金向“难点村”倾斜,累计投入资金100多万元,大大增强了村集体的经济实力。另一方面成立合作组织发展集体经济。先后成立了“糖果业协会”、“莲藕业协会”、“炒业协会”等专业协会,引导农民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四是围绕热点难点,大力兴办“惠民事”。市直包保单位、乡镇专班人员在化解“难点村”矛盾、做好稳定工作的同时,以兴办实事为突破口,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办好富民实事暖民心。通过办实事,解决群众出行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凝聚了民心,促进了“难点村”转化工作。
    二、取得的成效
    通过多措并举治理整顿难点村,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通过对“难点村”的治理整顿,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做到矛盾不上移,问题不上交,上访不扩大,妥善处理了有关群众上访问题,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二是加强了基层政权建设。在治理整顿工作中,通过建立工作联系点,派驻包村干部进驻“难点村”,认真指导“难点村”按照《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工作,切实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改变了“难点村”班子软弱涣散的局面,使群众对村级班子的工作增强了信任,切实加强了基层政权建设。
    三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治理整顿“难点村”,使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改变了群众过去对党员干部不理解、不支持、不信任的情况,转变了某些村民的消极思想,从思想认识上接受党员干部的工作,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四是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在“难点村”治理工作中,我市坚持把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贯穿于治理工作始终,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富民强村”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了农村经济实力;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双联双帮”和“三进”农户等活动,鼓励机关党组织将资金、技术、信息等资源优势向农村倾斜,引导企业党组织深入挖掘农村土地、劳动力、生产资源等潜力,参与新农村建设,帮助村级党组织理清发展思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壮大了村集体经济。
    三、几点体会
     一是领导重视,齐心协力是关键。市委、市政府始终把“难点村”治理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建设新农村的总体部署,把“难点村”治理工作纳入农村党建工作和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合理量化考核分值。同时,各乡镇均建立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治理整顿工作责任制,从而使这一工作能扎实、有效、持久地开展。
   二是上下联动,部门配合是保证。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并从政策、项目、资金上予以支持是治理“难点村”的保证。一方面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在治理整顿中的任务和责任,形成了市委、市政府统筹安排,部门分类指导,乡镇具体实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部门帮扶服务群众。在实施治理整顿“难点村”时,注重加强对“难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村民群众经济收入的提高,让“难点村”的群众得到了实惠,真正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树立起了村级治理的主人翁意识。
    三是科学规范,建章立制是根本。“难点村”整治事关基层政权的稳定,事关干群关系的改善,事关和谐社会建设的成败,必须形成一整套制度,常抓不懈。我市在“难点村”治理上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有力有效地促进了“难点村”的治理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统一。有的基层干部重视和强调“难点村”的经济发展,对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认识不足。有的基层干部甚至认为目前“难点村”大都是集体经济薄弱、村级财政困难的村,特别是税费改革后,村级经费基本上来源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群众没有了负担,“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实际上“无财可理”。有些地方的基层干部对“难点村”治理存在畏难情绪,有“等、靠、要”的思想。
    二是工作进展不够平衡。突出表现在个别地方工作思路不清淅,措施不到位,推进力度不大,“难点村”治理工作进展不平衡。
    三是村民自治不够积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主体是村民群众,村民群众的参与也是“难点村”治理的基础。但是一些地方“难点村”工作中村民群众参与不够,“难点村”治理变成各级政府和基层干部的事,出现“领导忙得团团转,村民群众一边看”的现象。
    五、几点建议:
    “难点村”不仅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块“心病”,更是影响一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顽症”。因此,各级党委、政府除了在政治上加强对“难点村”的领导,在力量上组织对“难点村”的整治外,应出台相应政策,在经济发展上给“难点村”以重点扶持,在民生改善上给“难点村”困难群众生活予以重点保障,在村级工作经费上给“难点村”予以重点保障,使“难点村”尽快摆脱落后面貌。
    一是加大“难点村”项目支持力度。对于一些经济长期落后,无发展项目,村级集体经济困难的“难点村”,应根据“难点村”的实际情况,在安排农业、水利、交通、扶贫、民政等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上制定项目优先政策,实行项目倾斜和政策扶持,使每个“难点村”能因地制宜的上一个主导产业或村级农业基地,发展村级经济,带动农民群众致富。
    二是加大“难点村”民生保障力度。对经济长期落后、人平纯收入明显低于当地群众平均收入的“难点村”,尤其是失地农民较多的“难点村”,应加大民生保障支持力度,出台相应的政策规定,使经济落后、群众生活困难面较大的“难点村”的村民生活得到保障。
    三是加大“难点村”经费保障力度。“难点村”因为集体经济落后,仅仅依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来开展村级工作、支付村干部工资,其它别无来源,致使村里优秀的人才留不住,造成村级工作恶性循环。同时现有的村级转移支付资金,随着物价的上涨,远远不能满足村干部工资支付和村级工作支出的需要。建议上调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标准,以此调动“难点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村级工作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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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